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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法律以其鲜明的功利主义倾向在我国封建立法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页,在功利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宋代成为我国封建时代民商事立法最为蓬勃发展的历史时期,对私有权的认可和个人权利的尊重也使两宋法律不同与以前乃至以后的任何一朝的封建法律。而这一切正是两宋时期独特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以及地缘环境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针对这一问题,本文试从以下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从宋代法律的功利主义表现入手,分别从民商事法律、刑事法律、诉讼法律以及法律形式四个方面进行论述,阐明宋代法律在制度设计上极具功利主义倾向的客观事实,通过“摆事实”的方法说明在功利主义思潮影响下,宋代法律所呈现出的鲜明功利主义色彩。第二部分:对宋代法律所呈现出的功利主义倾向进行原因分析,分析的视野不再局限于对法律制度本身,而将探索的角度扩展到当时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甚至是人本身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突出当时当地的特殊社会背景在形成宋代法律的功利主义色彩这一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在上文对宋代法律功利主义的表现及形成原因的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这一功利主义倾向对当时当地法律发展方向的影响及拨动,指明宋代法律的功利主义倾向在其实践过程中对社会所起的反作用。这一部分,分别从四个角度进行论述,一、普通民众法律心理的改变。二、国家立法指导思想的转变。三、司法教育制度的成熟与司法官员选拔制度的完善。四、司法实用技术的发展。宋代法律的功利主义倾向所呈现的实用向上的法制精神,对社会功利与商品经济的倡导,以及对私有权利和个人权利的保护都表现出极其鲜明的历史进步性和社会合理性,同时在他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始料未及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项却对宋代国家的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损伤。鉴古而知今,今天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同样处于一个独特的历史环境,无论是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还是社会的其它层面,都面临着诸多从未有过却又亟待解决的难题,而这一进程又不断呈现出风云变幻之势,我们的法制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受到这些确定或是难以确定的因素的影响,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我们的法制建设将何去何从?为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又会遇到什么?而这一切是否能真正体现出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进步性与社会合理性?在这个意义下,对于宋代法律的功利主义倾向及其形成原因的研究对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将有着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