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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是保证教育政策品质合法化、合理化的重要支撑,其政策表达形式和内容是保证公众诉求真正进入教育政策实质层面的基础,是保证政策各个环节有序运行的支撑,贯穿于教育政策规范、过程、价值及环境过程始终。基于此,确定论文的研究问题是:在教育政策整个环节中,民意应该“如何”表达,以及“怎样”表达,以提高教育政策效能与教育政策品质、解决决现实中存在的教育问题。现有研究及文献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且研究尚缺乏系统性。本文将教育政策民意表达的形式按照程序、情绪、态度及意愿四个维度的逻辑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教育政策民意表达形式进行划分,明确教育政策过程中民意应“如何表达”;将教育政策民意表达的内容按照政策表达的规范、过程、环境及价值四个范畴进行划分,明确教育政策过程中民众应“表达什么”,丰富教育民主决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为政府教育决策提供了学理参考,为社会公众进行政策表达提供理论指引。本文运用文献法、问卷调查法收集分析资料,确立教育政策民意表达形式和内容的划分依据,并在此依据基础上分析教育政策民意表达的现状以及发现教育政策民意表达形式和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终提出完善的相关对策。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引言。第二章,教育政策民意表达形式和内容划分依据及其分析,本部分首先建构了教育政策民意表达形式和内容的划分依据。民意表达形式的划分依据,即程序化表达与非程序化表达、理性表达与非理性表达、主动表达与被动表达以及积极表达与消极表达;民意表达的内容划分依据即教育政策规范中民意表达、教育政策过程中的民意表达、教育政策价值中的民意表达以及教育政策环境中的民意表达。第三章,教育政策民意表形式和内容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本部分将应用关于教育政策民意表形式和内容的划分依据进行相关的问卷调查,分析教育政策民意表达形式和内容的现状以及在现实中出现的困境。第四章,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境提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