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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拟从哲学阐释学角度探讨在文学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的具体表现,并通过对王科一和孙致礼所翻译的《傲慢与偏见》的不同译本的对比来揭示译者主体性在译者的翻译活动中确实客观地存在。传统阐释学(traditional hermeneutics)是以客体(文本)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客体中心理论或文本中心论。代表人物有施尔马赫和狄尔泰。在他们看来,理解就是使客观存在的文本意义结构得以自然展现的过程。所谓“科学理解”就是要求尽可能地消灭理解主体的偏见,而回归文本的意义结构,理解的主体忘却了自我,将自己置入一种无我的状态。现代阐释学,其代表人物是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在他们看来,重要的不是作者和文本,而是作为领会者和理解者的存在。海德格尔提出的“前理解结构”和伽达默尔提出的“偏见”,“视域融合”等理论都对研究译者在理解和表达过程中的主体性有重大影响。他们认为翻译带给读者的永远是一个新的版本。现代阐释学是当代翻译理论和译者主体性研究的哲学基础,它使译者的地位从隐身提升到显身。当一部作品完成后,作者的使命就完成了。完成的文本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其意义只有在被理解和被感知的过程中才会得以实现。文学作品因为其特殊性更要求译者在文学翻译中发挥其主体性,其潜在意义存在于此后对它的理解和解释的无限过程中。翻译的实质是译者主体能动的理解阐释过程。任何译者都不可能穷尽对一部作品的理解。译者是四个角色(研究者,读者,作者和创作者)的统一体。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主体性不仅体现在表达阶段,也体现在理解阶段。在译者对作品的态度,译者对翻译策略和翻译方法的选择,以及译者对词语和表达方式的选择中,无不体现出译者作为翻译活动的主体的身份。本文以《傲慢与偏见》的王科一的译本和孙致礼译版本为实例充分论证了译者的主体性。最后文章得出如下结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是最活跃,最富创造性的因素,其主体性的发挥是译本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