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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主义教育思想是指以哲学范畴的价值学说体系为理论指导,在认识、反思与批判当前教育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以阐述与建构有价值的教育为核心的教育主张。价值主义教育思想的核心命题为何为有价值的教育。有价值的教育是存在于一定的价值关系中的教育。存在于一定价值关系中的教育应当合理满足主体的全方位需要、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包含人的创造活动。有价值的教育是继承与传递社会文明、交流与推广社会文明、建设与促进社会文明的教育。有价值的教育是促进自由实现的教育。这种“自由”包含着教育实践过程中的自由、人的发展自由以及社会的自由发展。倡导价值主义教育思想的缘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价值主义教育思想有益于改变当前工具性教育目的观;其次,价值主义教育思想有助于改变当前过度功利性的教育价值观。践行价值主义教育思想、实现有价值的教育需要教育过程的各个要素相互作用、相互配合。第一,应当建构有价值的教育目标。教育目标应当具有主体性、阶段性与可操作性,涵盖知识领域、情感领域与技能领域。针对教育目标的评价应以教育实践中人与社会的实现程度、教育主体发展需要的满足以及社会的教育需要满足程度为标准。第二,应当遵循价值性原则、时代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发展性原则选择教育内容,明确教育内容的改革方向:坚持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国际视野与本土特色相互融合、量的平衡与质的差异相互协调。教育内容的实施依赖于课堂教学、家庭教育以及社会教育组织或者团体的共同努力。第三,应当以教育目标、教育内容与教育对象为依据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教育方法的实施应遵循适配性、科学性、多样性等原则。第四,有价值的教育制度不仅是有价值的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践行价值主义教育思想的有利保障。教育秩序与教育自由是教育制度建设的两大价值维度。教育秩序是在教育实践中形成的,教育活动整体以及教育系统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而达成的稳定、有序、连续、有机、合规律的状态。教育自由包括两个角度:一是教育作为社会子系统的自由,即教育自由发展;二是教育实践内部各要素发展的自由,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教育主体间的自由。有价值的教育制度必然是将自由的要求与教育的要求有机结合在一起,既将自由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又保障教育的自由发展,真正实现教育终极价值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