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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伤害事故是困扰我国基础教育的严峻问题,它已成为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实。学校在其中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争议颇多。只有从法律角度正确界定学生伤害事故,明确各方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并妥善处理好民事赔偿问题,才能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在相关学生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的理论研究和现实表现较为复杂。在责任认定的理论研究方面,有过错责任说、过错推定责任说、公平责任说等;在学生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的司法实践中,最典型的现实表现有:学校责任、学生或监护人责任、第三人责任。由于学生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众说纷纭,过度着眼于学校与学生监护人的责任认定且在责任认定上存在诸多的问题,其危害性也较大。这势必影响学生伤害事故的司法公正和学校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学生伤害事故应轻责任认定,重事故预防和民事赔偿。面对频频发生的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作为学校:要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理念,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的全方位安全防范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学生及学生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增强承担责任的自觉性。作为学校举办者:一是建立和完善学生伤害事故赔偿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健全公正的学生伤害事故的教育司法制度,使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使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真正走上法治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