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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谷浑是土族的祖先,研究土族经济史,吐谷浑经济是不可缺少的历史环节。作为鲜卑慕容部的一支,吐谷浑西迁青藏高原后形成独具特色的民族经济:具有先进生产技术的、多畜种养殖但以养马业领先的、带有强烈商业性质的畜牧经济。国无常赋的赋税制度也是适应游牧商业贸易特点的一种取税方式。西迁后的吐谷浑不失时机地绾毂青海路和河南道,从传统的游牧经济转变为带有商业色彩的畜牧经济,广交周邻和积极介入国际贸易,利用地理优势和文化上的趋同性在西域贸易中如鱼得水,提高了在东西方国际贸易中的中继站地位。商业给吐谷浑经济带来繁荣,产生了城市和交通网络,但也正是商业地位的缺失使吐谷浑经济走向衰落。北魏分裂后,河西走廊一带东西贸易要道落入西魏和北周的控制之下,切断了吐谷浑与南朝的交往,以东西贸易中继站著称的吐谷浑经济陷入艰难境地。唐、蕃、浑兵戎相见,吐谷浑贸易经济繁盛景象顿成过眼云烟。吐谷浑汗国灭亡,吐谷浑人开始分崩离析,生产方式发生巨大变化。此时的吐谷浑人主要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开始不断举家东迁内附,聚居地成为中原王朝统治下的羁縻府州和侨置州县,他们中也有一些散居在北方各地。新的经济条件瓦解了商业性的畜牧经济,但却催生了“住作耕牧”的经济,成为东迁内附的吐谷浑人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另一部分留居青海故地和迁徙至周边地区的吐谷浑人因商路被切断和部分人口的东迁使得畜牧经济作为主体经济得以保留,但商业随商道的时通时阻而时盛时衰,昔日的雄风早已不再。同东迁吐谷浑人更多受到汉族农耕生产方式及儒家文化的影响有所不同,留居故地的吐谷浑人在经济和文化上则受吐蕃的影响较大,并和吐蕃等民族一起与中原王朝展开了以“茶马贸易”为内容的榷场贸易、贡赐贸易和民间贸易。到了元明清时期,东迁内附的吐谷浑人在生产方式上已经融入了中原汉民族,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与周围的汉民族无异。而甘青河湟洮岷地区由于自汉代以来中原地区持续不断的人口迁移使规模不等的屯田开发迫在眉睫,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土族和周边民族的屯田开发达到了高潮。非灌不殖,与此同时,水利事业也相应的有所发展,但其远不能与现在的水利工程相提并论。土司制度自元时建立,经过了明时的高度发展,主要对土地所有制和租佃关系产生影响。形成了土司、喇嘛寺庙和土官大面积占有土地的局面,土民几乎没有土地,却有人身依附,只能给土司和寺院耕种田地维持生计明时,以茶马贸易为内容的贡赐贸易和民间贸易随着茶马的供需关系而涨涨落落。当茶马贸易衰退、贡赐贸易微弱后,从元末起,大量从内地徙民至河湟地区的汉民或在农村屯田耕种扮演农民的角色,或在城镇扮演坐贾行商的角色,以喇嘛寺院和集市贸易为主要形式的民间贸易在土族地区开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展。清朝末年,资本主义经济势力开始进驻中国内地,由于土族聚居的河湟地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很长一段时间资本主义经济势力并未触及传统的自给不能足的小农经济。伴随着土司制度的瓦解,改土归流后,粮归大仓民归县,但一般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仍然紧张,这表现在大部分良田沃土仍然被世俗地主和寺院所占有,农民可依附的土地却不属于最广大的农民。民国时期,军阀割据,各霸一方,河湟地区一度被马家军阀统治。一些少地的甚至是无地的土族农民被迫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从事淘金、挖煤、酿酒等生产活动勉强维持生计。而一些有地或少地甚至无地的土族农民,也不得不忍受马家军阀繁重的兵役和粮款税捐。新中国成立以后,土族人口逐渐恢复,五大土族聚居区形成,广大农村不合理的土地所有制和旧有的生产关系越来越严重的束缚着农民的生产生活。于是,土族人民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减租减息和反霸斗争,农民作为土地革命的主体被发动起来,最终,土地革命水到渠成。土地革命只是重新分配了土地的所有权,并未改变农村分散的、落后的、个体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条件.为了满足社会主义工业化生产的需要和快速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合作化呼之欲出。土族地区的农业合作化根据经济矛盾的演化经过了准备、发展、壮大、提高几个阶段,通过变工组、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由小到大、由少到多完成的。合作化运动之后发展了集体化,但是大变革不是一切都变,集体化后,土族传统农业中的特色农事活动便得到了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