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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合理计算和实现高管人力资本价值,我国许多上市公司都引入了股权激励制度作为公司高管物质激励方法之一,股权激励也成为了高管们的金手铐。管理高层通过行权能够分享公司价值成长的回报,而股东也能够在企业持续、良性发展中实现利益最大化。以委托代理理论和行为激励理论为基础,本文对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水平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高管持股后,身份上逐渐从经营者转变为企业部分所有者,他们的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相连,股权激励制度可以有效避免高管短期行为的发生。要想真正发挥股权激励制度的作用,我们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必须以提升企业价值为最终实现目标,遵循高管创造的企业价值越多,获得的股权激励越多,股东财富也就越大。反之,他们创造的企业价值少,股权激励水平就应该降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理财目标也就难以得到实现。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选取了中国沪市和深市A股市场,以2005年-2009年1695个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找出影响企业价值的关键财务变量,最终得出经营活动现金流指标与高管股权激励程度存在强线性相关关系。表明上市公司管理高层创造的企业价值越多,其股权激励水平也就越高。所以,高管创造现金流能力应作为实施股权激励的考核关键指标之一。另外,国内外研究文献中也显示,高管持股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是先高后低,存在一定的适度区间。本文经过对339家上市公司2009年的财务数据分析,用企业经济增加值(EVA)这一客观衡量企业价值的指标作为因变量,高管持股比例为自变量,构建模型测算出股权激励的适度空间。最佳持股比例的数据可以为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提供参考依据。
高管股权激励水平与企业价值关系的实证研究结果,进一步印证了两者之间,确实存在“利益趋同假说”和“掘壕自守假说”的相互作用。根据以上的研究结论,搭建了以企业价值为导向的高管动态股权激励运行机制的整体框架,并从政府、提出了从企业、高管自身和媒体监督四个方面发挥各自职能的具体保障措施。
主题词:企业价值;经营活动现金流;经济增加值(EVA);股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