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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在2017年发布了《“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以及《关于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重点强调了医药制造业作为维护公众健康的主力,在政府鼓励其进行研发创新的前提下,需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以及确保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而那些打着低价格幌子,实质上却是生产劣质药品的医药制造企业将被淘汰出局。这样的举措体现了,政府对具有研发创新能力的高质量创新型医药制造企业的鼎力支持。所以,在市场环境处于利好的状态下,医药制造企业急需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扩大企业研发资金和技术人员的投入,从而达到增强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目的。但是,企业往往可能存在代理冲突的矛盾,管理人员不愿意冒险投入大量资金来进行技术创新,作为缓解这一问题的股权激励,被越来越多的医药企业重视起来。依照目前整理相关的国内外文献来看,股权激励研究的方向已朝着企业技术创新不断蔓延。目前,有关股权激励与企业技术创新的案例研究相对较少。股权激励对技术创新是否有效?以及怎样的股权激励方案对技术创新更有效?针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决,可以协助医药制造企业更好地把握股权激励方案,尤其是在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方面。也就此引出研究重点,股权激励对技术创新是否有效。因此,本文选取医药代表企业恒瑞医药进行案例研究,分析过程分为五个部分,前两个部分主要是对股权激励、技术创新以及股权激励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机理进行相关的理论基础梳理。第三部分进入案例分析,通过对恒瑞医药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情况分析,发现其股权激励实施方案的特点,为下一部分的数据分析提供相应的铺垫。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纵向采用对比分析法,通过股权激励前后研发投入、研发产出、研发转化的数据对比,以及将股权激励实施前后作为对比变量组,将技术创新的三个阶段指标具体数值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来论证恒瑞医药股权激励实施对技术创新的有效性。横向运用功效系数法,分别收集同行业实施复合型股权激励方案的以岭药业、股票期权方案的三诺生物以及未实施股权激励的江中药业的研发投入、研发产出及研发转化的相关指标数据,根据综合打分的排名情况来进一步验证恒瑞医药实施的股权激励对技术创新的有效性。最终综合纵横分析,得出恒瑞医药实施的股权激励对其技术创新是有效的,以及有关恒瑞医药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