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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一种在社区中对罪犯执行刑罚的制裁措施,也是一种目前在国际社会中得到快速发展的刑罚措施。我国将它定义为“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或裁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国于2002年8月在上海开始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以来,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扩大,200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范围的通知》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从最初的6个省、直辖市扩大到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可见社区矫正在我国必将进一步发展完善。而发展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在总结自身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比较其他国家社区矫正的做法和经验,找出我们工作的不足和缺陷,进而更好地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欧美国家作为社区矫正的发源地,社区矫正制度较为发达,各种措施也较为完善。作为对一种具体措施的移植,我们不仅要对其制度进行研究,更要对它的理论背景与历史渊源有深入的研究,对它所存在环境的法律文化背景更要加以比较研究,从而对它能否在中国健康的生长加以论证。因此笔者选择了对社区矫正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加以介绍并且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文化背景以及相关具体制度加以比较,以便借鉴西方国家社区矫正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本文除了前言和结语以外,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社区矫正的相关概念及其理论背景和历史渊源。首先对各国社区的概念进行介绍,从共同体价值取向、功能主义以及当代中国的社区概念进行比较研究,从而进一步引出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以及我国的社区矫正的概念的对比。其次对社区矫正的国外以及我国的历史渊源加以介绍,并对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教育刑理论、标签理论、回归理论、行刑社会化理论以及恢复性司法的理念进行简要的介绍。第二部分,社区矫正的法律文化背景比较研究。社区矫正在各国的不同处遇正是各国不同刑事政策的反映,而刑事政策的选择与一国的法律思想和文化传统息息相关。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不仅是一个民族性格的象征,而且一国的法律思想和文化更是其刑事政策的基础。要对社区矫正进行比较研究,我们就要从它的深层次入手来进行探讨,在对社区矫正的相关概念比较,理论基础和历史渊源的介绍的基础上,我们就要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文化背景予以比较研究。因此,本文从中外的犯罪观、刑罚观以及人权观出发,探讨社区矫正存在并发展的法律文化背景。第三部分,社区矫正制度的相关比较研究。对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与生长环境进行比较分析之后,笔者在此基础之上,对于社区矫正的立法、种类、主体、客体、执行内容、危险控制进行比较研究,列举出中外国家的相关规定与理论,以期发现社区矫正执行工作中的异同,从而为借鉴国外社区矫正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奠定基础。第四部分,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提出建议。在通过比较研究寻找出我国社区矫正之不足以后,对我国社区矫正的立法、主体、形式执行内容以及危险控制等方面提供修改建议,从而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