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上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创新创业已成为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在“双创”的背景下,公司的注册登记制度也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资本实缴制改为现在的资本认缴制,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加强了市场的监督管理,但公司在这种“宽进严管”的模式下,对公司债权人造成的风险也会随之增加。公司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以后,公民仅凭借身份证复印件和合理的办公场所就可申请设立公司,股东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自由约定出资数额、出资缴纳期限、出资方式等内容。一方面公民申请注册登记公司变得简便高效,但是在公司撤销后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值得我们去反思。另一方面股东自治权的扩大,有利于公司自由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但在资本认缴制下,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产生挑战。因此,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如何通过立法的完善来更好地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如果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现实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长此以往反而会制约“双创”的落实。因此如何更好地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案例分析、规范分析等方法,探讨了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关于公司债权人保护的有关问题。文章指出了当前公司债权人保护面临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外先进制度和相关经验经验,提出完善公司债权人保护的建议,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双创”背景下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概述。阐释了“双创”的意义及其背景下公司法的相关改革、分析了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势下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保护形成的冲击。第二部分梳理了目前我国公司债权人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说明了冒名登记下公司债权人保护缺位、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不健全、在非破产情况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履行期限是否可以加速到期、公司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债权人介入公司治理缺位等问题。第三部分为国外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借鉴与启示。通过对不同法域有关公司债权人保护规定的研究,主要包括美、日的出资催缴程序、董事对债权人法律责任承担、信息披露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等制度,为我国公司债权人保护提供借鉴。第四部分是我国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建议,它是全文的核心内容。分别从政府和立法两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具体措施包括: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建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