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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命题,标志着我们党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进入到一个崭新阶段。党内民主是指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处于当家作主的地位,并享有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党内一切重大事务的权利。党员的主体地位通过党员行使权利来体现。根据党章及党内条例的规定,党员享有知情权、表达权、选举权、监督权、决策权等多方面的权利。其中,党员表达权不仅渗透于党员其他权利之中,而且是党员行使其他权利的重要条件。因此党员表达权是党员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如果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那么尊重和保障党员表达权是发展党内民主的生命。基于此,本文以中共十七大以来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为研究主题,立足中共十七大以来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的实践,在全面总结中共十七大以来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基础上,归纳中共十七大以来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对于示范和带动公民表达权建设,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意义。全文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的基础理论。党员表达权具有丰富的内涵,基于论文研究的需要,主要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的基础理论。首先,党员话语权的内涵。党员表达权是党员最基本最重要的民主权利,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酵母”,是彰显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主体地位的重要路径。其次,党员表达权的基本特征。自然性、法定性和政治性是党员表达权的基本特征。最后,党员表达权的价值。在发展党内民主中,党员表达权具有保障党内民主选举、党内民主参与、党内民主决策和党内民主监督的四大民主价值。第二部分系统分析中共十七大以来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的主要依据。从理论依据看。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党员表达权理论和毛泽东关于党员表达权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共同构成中共十七大以来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的理论依据。从法理依据看。党员表达权是权利法学理论的重要内容。权利是一项受法律规定、认可、保障和限制的权利。党员表达权及其行使必须符合权利法定的原则。中共自成立之日起,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始终把加强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核心的党内法律法规建设作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核心的党内法律法规是中共十七大以来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的法理依据。总结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来致力于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的历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曲折发展的历史,特别是“苏东剧变”的历史,深刻启示着我们党“什么时候党员表达权保障得好,什么时候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进而成为中共十七大以来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的历史依据。进入新世纪以来,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成为中共十七大以来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的现实依据。第三部分梳理总结中共十七大以来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的主要举措。理论建设方面,从“党内生命”角度,提出党员表达权是发展党内民主基石的理论;从“党内和谐”角度,提出党员表达权是促进党内和谐重要路径的理论;从“党内生命线”角度,提出党员表达权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重要载体的理论。制度建设上,围绕党员表达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围绕党员表达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围绕党员表达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内参与制度;围绕党员表达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内决策制度;围绕党员表达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围绕党员表达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员权利救济制度。主体建设方面,全党开展以党章为根本内容的党内法规的学习活动,开展争先创优的教育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部分论述中共十七大以来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的现实意义。基于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不仅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而且对作为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的公民表达权建设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基本党内和谐对社会和谐具有促进作用,加强党员表达权建设不仅是促进党内和谐的重要路径,而且对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路径的公民表达权建设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