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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质押担保债务或者直接贷款是近几年来保险研究的一个热点,但对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投保人以寿险保险单向保险人出质贷款这一领域,缺乏一种整体上考量这一新兴事物的视角。为了对这一新兴金融实践从整体上加以认识与把握,以法律的角度对保险单质押进行了理论研究和实务分析。通过对保险单性质、保险单质押性质的具体分析和研究,得出不仅是存在保险金现金价值的保单可以质押,而且那些存在确定价值的保险单也可为质押这一结论。
同时,根据保险单质押的具体特点,对其的特别成立要件加以重点研究和探讨,并具体分析了保险单质押中可能涉及的主体之间的关系。
最后,通过分析现今有关保险单质押的法律法规的现状,发现这些规范脱离保险单质押的实践,造成了保险单质押无法可依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这一新兴事物的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对几个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关于保单质押的法律法规的和我国的具体规定探讨,得出补充和完善保险单质押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初步路径,以期实现为保险单质押提供有效可行的法律法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