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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全民私募的时代,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形式,在近几年才受到人们的关注。部分原因在于,相对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私募方面受到的严格监管,银监会出台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鼓励信托公司投资私人股权。随着私募近些年来的迅猛发展,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拟将私募股权基金包括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纳入其监管范围,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是,由于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的私募性质,为了充分发挥其减少交易成本的作用,法律对其监管是有限的。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更多地仰赖于内部治理机制对受托人的激励与约束。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包括信托法律架构的灵活性、信托契约的基础性等又决定了其与其他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不同的治理机制。总而言之,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的治理机制是围绕几个主体展开的。其中,基金管理人是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治理机制的重要部分。如何在激励其专业管理能力的发挥的同时,约束其投机行为是内部治理机制成败的关键。基金受益人与基金托管人相关制度的设计也是围绕着约束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而进行的。通过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以及外部监管的健全,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必将成为资本市场中有效的财富管理工具并发挥新型融资渠道的卓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