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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监督和保护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监护在本质上是一种职责、一种义务。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有照顾、管理、教育、保护等等监护职责,涵盖了未成年人生活、成长的各个方面。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从大量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中可以看出,监护人失职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监护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监护职责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即监护人的民事监护责任。监护人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民事监护责任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二是监护人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尽保护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三是被监护人的犯罪行为对他人致害所引起的监护人侵权责任。综观我国现有法律,对于监护人民事监护责任的规定还存在不够完整、不够明确等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也遇到一定的困境。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监护监督人制度、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单位主体的民事责任制度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关于完善未成年人监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