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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2001年平均不良贷款率为25.37%,不良贷款额为17600亿元人民币。2004年建行的不良贷款率为3.92%,其中在房地产行业信贷不良贷款率是7%,个人购房贷款资产质量较好,不良贷款率在1.5%左右。而美国银行业从1976年到1995年不良贷款率最低是0.44%,最高是1.60%,因此首先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就显得迫在眉睫。
以建行房地产信贷中产生的不良贷款进行分析,发现主要由于以下几个原因所导致:产权原因,产权主体为单一的国家所有,导致经营效率低下;银行信贷组织结构不合理,权责不清,分工不明确;银行信贷业务部门人员素质相对欠缺;贷款投放过于集中于某一企业,执法部门执法不力,从而引发借款人的道德风险;有些分支行设置帐外帐,导致违规贷款;借款人故意进行欺诈以及财务报告存在大量作假现象,从而形成错贷。
针对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采取以下防范措施:进行股份制改革,从而形成内部监督;对信贷环节进行组织结构重建,达到分工明确,权责对等,各负其则,互相监督;审批权上收并改善员工队伍;信贷风险分散和转移;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推行客户经理制和封闭贷款制;防止借款人保证合同欺诈;加强对借款人的实地调查;设定信贷目标市场;对于贷款资金要加强贷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