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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意识形态”:就是关于社会制度之合法性根据以及人生意义的系统性阐述。如韦伯所言,直接推动人们行动的是各种利益,而意识形态之功能类似于“扳道工”(switchman),它通过改变制度的轨道以及对人生意义作新的阐释而作用于社会。
对于中国人来说,儒家思想几乎就是中国的传统思想,儒家意识形态所想象的“世界蓝图”就是传统中国人的理想世界。自汉代伊始,儒家思想被尊为意识形态,中国社会一直尝试建构儒家伦理王国。
传统中国世界观是具有有机反馈特性的“天人合一图”。对其内容,我用一句话来概括:“头顶的天”和“人间的礼”。其中,“头顶的天”属于儒家思想的本体以及价值的最高者。“人间的礼”法于天。而天又最终反映的是民心、民情。故而,价值上渊源于天的最高秩序实际上就是人间的理想的礼治秩序的在天空的投影。
基于上,在儒家的世界图像的想象中。至高者是天;天之下是“天子”,他是沟通天、地、人三者的君王;君王之下是官僚士大夫阶层;再下面就是天子的“吾民”。天子遵从天的意志,由于“天视之我民视,天听自吾民听”之故,故而,天的意志--从社会的层次看--就是“吾民”的意志了。
礼法于天。礼囊括人间的一切规范、习惯、制度,因而,礼几乎就可以视为中国文化了。其中,就礼所处理的人间的秩序而言。礼对付的是“人事”,礼之实质不过是“知人之道”。对于中国文化的这个特征,梁漱溟先生说:“中国既一向详于人事而忽于物理,这里也特就社会人生来讨论,如是而已。”1这里的处理人事的“人道”的礼又可以最终还原为处理血缘关系中“父子关系”的原则。不同于西方之走不出的不断的“弑父情结”之悲剧,传统中国人处理“父子关系”的原则是“父慈子孝”的“相互义务”原则。在“父慈子孝”原则的基础上推演出处理“五伦”关系的“三纲五常”。所谓“三纲五常”: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谓“五常”也即“仁、义、礼、智、信”。“五常”之“仁、义、礼、智、信”是价值规范。追本溯源地看,孔子不曾说过三纲的话语。孔子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含义就是君主要像个君主,臣子也要像个臣子,父子关系亦然。孔子的要求就是:每个人都要符合自己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所决定的规范,从而社会才有秩序。否则,就会出现今日所谓的失范。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本来,阴阳相生、相胜,没有什么优劣之别。可是,遗憾的是,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而“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综上可见,礼者,在于以“父慈子孝”原则为核心逐步放大的人伦之“家庭主义”原则,结果是:一方面是家庭的社会化,另一方面是社会的家庭化。总之,礼是人间的规范,秩序基于此,价值也基于此。礼与天的结合根据在于--人间的秩序只有放在宇宙的秩序框架之中才获得一种神圣性、合法性。这是在垂直方向上来说的。从水平方向上,礼之目标范围在于八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以修身为中介、为本。修身之前的四者主要是关乎“内圣”,其后三者所论乃是“外王”。因而儒家秩序内在人心,从外看,起点是做个好人,因为孔子说过,做个好百姓就是政治;然后再以“推己及人”与“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博爱原则外推,其次至于家,再延伸于国、天下。这就是所谓的家、国、乃至天下秩序的儒家伦理王国的想象。
从上可见,儒家伦理以血缘关系中的“父慈子孝”原则及其放大的“家庭主义”处理人间的一切关系。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由于遭遇渊源于西方的现代性--尤其是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现代工业文明--的挑战。首当其冲的就是辛亥革命革去了制度化了的儒家意识形态的尊荣地位。从此,儒家伦理王国似乎面临永远失落的命运。但是,儒家伦理王国的失落不等于儒家思想的终结。传统是韧性的流动物。它是希尔斯所谓的“世代相传的事物的变体链”、是“指导反复确立的范型”1。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天不变,道也不变。”儒家思想仍然是我们精神建构的元素,依然是我们的制度建设的想象的可能空间,故而,中国人需继承儒家传统中的很多依然适合于现代生活的普适的价值,另一方面,儒家传统也要面对当下世界的挑战而修正自己。回溯历史不是返回历史。当然,也返回不了。回溯历史的目的是从历史中找到我们生存的根系,在此根系上,生出中国性现代性,再走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