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访制度之所以在我国法治背景下存在,取决于社会转型期存在着各种深层原因。信访制度被民众视为一种权利表达方式、权利救济手段和纠纷解决机制,扮演着权利救济手段和纠纷解决机制的角色,湖南省桂阳县信访调查的现状和相关数据分析表明,信访制度作为一种权利救济手段和纠纷解决机制存在诸多缺陷。针对信访制度的缺陷,提出法治视野下信访制度创新研究,桂阳县信访越级性严重、信访组织化加大、信访理由复杂、牵涉面广、处理效果低,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跳出信访制度来看待信访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视野下,应该重新定位信访制度,明确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权利救济和解决社会纠纷是法治社会的重要象征。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应该将信访制度定位为民众信息传达的平台而不是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的实体。针对诱发信访的原因,在法治视野下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权利救济和矛盾纠纷解决体系:一是培养民众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权利救济和解决纠纷的法律意识;二是提高民众政治参与度和深化民众权利表达的途径;三是强化行政机关执法水准和行政复议能力,提升行政法治化水平;四是树立法院的权威,将法院作为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五是创新纠纷解决机制,最大程度实现纠纷解决多元化和基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