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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人均土地资源稀少、人地矛盾关系尖锐的国家,在人口还在持续增长而国土面积不可能增加的情况下,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实施的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适应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成为我国农村改革开放的标志性起点。然而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这种以均田为特征的土地承包制度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土地产权不明晰、农户经营规模过小、耕地细碎化、地块零散分割等问题,成为我国农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应运而生。本文的正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对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以及增加农民收入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进行了分析,认为劳动力相对价格偏低、农业比较收益下降、农民、村集体、政府以及工商业主等各方主体出于利益动机对土地流转的推动是其内在动力,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就业、土地规模经营优势的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构成了土地流转的外部条件;第三部分介绍了土地流转的几种主要模式,包括转包、土地互换、土地征收、股份合作制、土地信托、“四荒”使用权拍卖、土地抵押等模式;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分析了我国土地流转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认为农户需求意愿高于供给、土地转包期限较短、土地规模流转少、流转范围狭窄是我国土地流转的现状,而虚化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落后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稳定的农民非农收入、不健全的土地法律法规则是造成我国集体土地流转的收益分配不合理、土地流转程序、手续不统一、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等问题的主要原因;第六部分探讨了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认为应该坚持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农地农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等原则,并鼓励农民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完善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同时加强土地产权、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政府财政支付的转移力度等配套制度的建设,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