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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村民自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的村民自治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村民自治还处在不断探索完善的阶段,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我们应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重视村民自治工作,推进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向前发展。村委会选举作为村民自治的一种形式,是当前中国最广泛的基层民主政治活动,村委会选举深刻地改变了乡村治理的状况,同时也深刻地反映了当前处于转型期乡村社会的性质。在村级选举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选举中存在的诸如贿选现象严重、村民及村干部素质普遍偏低、乡镇党委和政府过度干预村民自治等等问题作为民主选举的副产品也相伴而生,并且愈演愈烈。虽然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有其客观必然性,但对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危害。本论文在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社会学相关理论,建构研究问题的理论分析框架——国家与社会关系。采用了实证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小样本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以河南省中牟县A镇的f村和B镇的g村为研究个案,以乡政府领导、乡政府包村干部、村干部和普通村民为访问对象,对农村社会村民自治的困境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提出了摆脱自治困境的治理路径。论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阐明了研究的目的及意义、本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框架及研究方法。其中,主要介绍了国内对于村民自治的研究概况,在引言的最后部分,界定了论文写作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以及本论文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介绍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阶段:村民自治可以划分为萌生期、试行推广期、纵深发展期、深化和规范化期四个阶段,经历了1980年至今的30年,展现了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强大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第三部分分析了当前新农村建设推行村民自治的意义:村民自治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村民自治是保证农村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前提;村民自治不仅有利于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保证农村社会稳定,更是新农村建设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第四部分是文章的核心部分,首先对本论文的研究个案——河南省中牟县的A镇和B镇的村民自治概况加以介绍。其中,重点介绍了两镇中两村的村委会选举情况。通过对乡政府领导、乡政府包村干部、村干部和普通村民的访谈和问卷调查,从中提取这两个村在村民自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调查中发现诸如贿选现象严重、村民和村干部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乡镇政府过度干预村民自治、宗族势力消减村民自治组织权威、农村“能人”外流导致村干部后继乏人、农村党支部书记选举中等问题严重影响着村民自治的顺利开展。第五部分,在对调查中发现的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提出摆脱村民自治困境的现实途径: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有效遏制贿选;其次要关注农民教育,培养新型农民,提高民主意识;第三要通过关注村民自治的环境建设减少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的行政干预;第四要改造宗族文化,以消减其对村民自治组织权威的影响;第五要实现“两委”关系的和谐;第六提出加强制度建设,消除农民流动对村民自治的影响;最后提出取消农村村支部书记的候选人必须是党员身份的限制。关注和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不仅是理论研究者的任务,更是国家和政府的法律部门和政策部门的工作内容,需要社会各个部门,各个系统的有识之士的广泛参与,真正实现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使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切实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