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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校而言,实行民主管理不仅是当今世界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前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变革的重要内容。所谓民主管理,其实质就是要求高校的多元利益主体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大学生作为高校的核心利益相关群体,是高校民主管理的中坚力量,理应享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目前,大多数高校已逐渐认识到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性,催生了许多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实践活动,但这些实践活动的最终效果却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在高校管理中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致使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处于高校管理权力体系中的边缘地位,从而影响了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实践。基于此,本研究以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当前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运行现状的调查,发现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探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寻求保障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充分实现的对策,以期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实践。 首先,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与分析,界定了参与、参与权、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等核心概念,以主体教育管理观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为理论支撑,从理论上对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的法律依据、内容、法律价值等进行了法理分析。随后采用问卷调查法,以重庆市Y高校为例,从大学生主体意识、参与权的内容、权利行使渠道以及权利行使的满意度四个维度调查当前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的运行现状,发现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调查结果,从高校管理理念、高校内部管理主体的权力分配、大学生自身行为能力发展水平以及权利救济四个层面探析了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存在问题的原因。最后从高校管理的实际出发,提出保障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有效实现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通过研究发现:Y高校在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大学生主体的民主权利意识提高,大学生行使参与学校管理权利的途径有所扩展。但是在取得这些进展的同时,也仍然存在着大学生对参与学校管理权的认知欠缺,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的行使范围较小、内容有限,行使层次较低以及运行效果欠佳等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高校传统教育管理理念的制约、高校内部管理主体的权力分配失衡、大学生自身行为能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的制度保障缺位、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的司法救济不足。 最后,从高校管理的实际出发,给出了保障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有效实现的对策建议:一是转变高校管理者的传统观念;二是提升与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相关的意识和行为能力;三是加强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的法律制度建设,具体应从国家与学校两个层面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四是完善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的司法救济保障机制,包括完善校内学生申诉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