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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乡镇企业和发展小城镇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战略,把两大战略结合起来实施,才能使农村地区的工业化、非农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才能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找到出路。 二十多年来乡镇企业的发展为我国的“非农化”进程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它推进了农村的工业化,改变了农村的经济结构,转移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历练和造就出了一大批企业家、管理和技术人才和成千上万的熟练工人等等。乡镇企业的发展成就了我国的农村城镇化或小城镇建设的必要经济条件,这包括累积的财富、产业支撑、从农业中分化出的非农人口资源、企业家和各类人才等等。而小城镇又是乡镇企业克服分散布局弊病,集聚发展和结构升级的载体。两者可以互促互动、互为依托、共同发展。 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融合有利于节约耕地、保护环境,有利于彻底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两者融合培育出县域经济的增长极,通过“极化”和“扩散”效应,促进城镇自身和腹地农村的经济发展。两者融合对调整旧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有着积极的意义,有力促进了城乡之间各类要素的跨地域、跨行业流转,逐步减少农村人口,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城镇人口,转变生产增长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优化第一产业结构,促进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形成城乡之间、三次产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发展的局面。 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融合也不是一蹴而就那么简单,两者如何更好的、更有效率地融合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因此,乡镇企业产权改革、发展战略选择以及小城镇的以投融资体制、户籍制度、保障制度等为核心的配套改革与制度创新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融合,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城镇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