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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时代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本科教育培养模式暴露出弊端:主要是广大教师的育人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普遍的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也滞后于高校的改革与发展。创新大学生的教育培养模式日趋紧迫。
导师制起源于英国,在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欧美知名学府中,导师制为造就众多的社会精英做出了重要贡献,值得我们借鉴。我国古代教育家有关导师制的教育思想是当代我国高校应该继承和发扬的宝贵财富。在我国解放前的少数高校中,本科生导师制有所推行。
目前,部分高校开始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在理论上,高校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是高等教育准公共性的内在要求,是高校完善学分制的必然选择,本科生导师制也更符合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
在现实意义上,我国高校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是“以人为本”思想在高等教育中的体现。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对高校的办学能力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一是对办学思想产生较大影响;二是有利于高校提高教学水平;三是有利于增强高校的科研活力;四是有利于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本科生导师制在大学生教育培养中有明显优势:一是有利于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深入和细化;二是有利于全员育人格局的形成;三是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在本科生导师制的制度框架中,导师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以及导师的选聘、待遇、奖惩、工作评价都是关键内容。导师的职责核心是对学生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体现为四个结合:专业教育和思想教育的结合;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的结合;共性教育和个性教育的结合;严格管理和亲情感化的结合。在导师制运行模式上,较为理想的是以现有辅导员制为基础,采用由一、二年级的德育导师和三、四年级的学业导师接力的模式。
在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中,本文还提出了四个应该重视的问题:一是加强师德建设,完成思想观念的转变;二是强化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安排师生比的科学合理性;四是妥善协调导师与辅导员的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