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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正逐渐步入到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相互交错在一起,导致了大量新型社会风险及现象的出现。与此同时,由于社会结构存在着较大的不公正不合理的问题,我国在高风险时代背景下的社会分化现象日趋严重,利益格局开始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不同利益主体乃至群体之间的矛盾摩擦也愈演愈烈。报复社会型事件作为我国阶级利益冲突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其发生的不确定性、行为的非理性和反社会性以及给社会带来的错误示范与严重恐慌感,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成为了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阻碍。所谓报复社会型事件指的是,社会中的个别弱势者因仇视社会,为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而对不特定对象采取暴力极端报复行为的事件,如2010年的“郑民生校园屠童案”、2011年的“长沙特大驾车冲撞案”、2013年的“厦门BRT纵火案”、2016年的“1.5银川公交车纵火案”等等,这些报复社会型事件所映射出来的,实际上是一种危及到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现象,即报复社会现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报复社会型事件数量的逐年上涨,政府和学术界也开始越来越重视对此类社会风险及现象的规避和控制。本文以中国的转型时期作为宏观背景,通过分析研究近十年来发生的报复社会型事件,将转型期我国报复社会现象的表现形式分为了凶杀、纵火、爆炸、投毒和驾车冲撞五大类型,总结出了报复社会现象主要所具有的四大特征,即行为人多属社会底层人员、预谋性和突发性、损失的不确定性以及行为上的非理性和反社会性。并分别从社会因素、政治因素和个体因素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报复社会现象产生的根源,为有效遏制报复社会现象的发生,政府应从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完善权利救济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与完善社会心理疏导机制,强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这三大方面着手。当前,中国已步入到了“高风险社会”的阶段,政府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报复社会现象的产生更是成为了破坏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良因素。克服和遏制这一社会现象已经成为了我国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近十年来频发的报复社会型事件表明,政府不仅要把报复社会问题作为一个系统的课题来深入研究,更要本着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宗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与重视对此类恶性事件的防范和控制,从而能真正达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