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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理论界缺乏本体论研究的当前情形下,建构学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随着它在中国的初步发展,许多中国建筑师在认为房子比所谓的建筑要更贴近建筑本质上达成了更多的共识。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我选择了“大理古城博爱路80号”的一栋建造中新房作为调研对象,意在通过对建造过程的观察展开对建筑形式本质的讨论。 本文的第一章是对调研个案这个建造过程不加以臆造和个人的批判的客观描述。并在结尾处列出了两个在观察和记录中发现的问题,即:建造的逻辑形式是否等价于建筑的形式?为什么计算机模拟的建造过程和个案的实际建造过程并不一致? 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促成了第二章和第三章的内容。在第二章中,我将个案的实际建造过程抽象为一般的建造过程,即:材料→构件→结构→形式。再分别以三位建筑上的作品为例,从“材料——形式”,“构件—形式”,“结构——形式”三个部分来分析建造逻辑与形式的关系。但是随着分析的进行,我发现建造与形式之间并不像预想的那样,可以找到一一对应的逻辑因果关系。逻辑无法解释所有形式结果,建筑的形式有时超出了建造逻辑推理所能提供的解释,但似乎又存在于另一种合理性中。 这个疑惑使我在接下来工作中,把与个案联系的工匠经验与建筑学进行了一个对比。虽然从表面上看来工匠经验与建筑学之间并不存在着严格的界限,但是保守的工匠经验和开放的建筑学之间的差别却是巨大的。在对建筑基本问题的思辩中,我意识到建筑学意义依然在启明着我们的方向,只是因为对它漠视而使得它在我们心里变得暗淡了。它推动我走到建构本体论的反面,从建构表现论的角度对前述的建筑作品进行再次的分析,在此那些超出了“建造逻辑”可以推理范畴的形式可以因为“表现的合理性”而存在。拒绝“形式主义”并不是要建筑师放弃表现,表现本身不是问题,关键问题是在什么位置上进行表现。 在最后一章中,我对发展中的中国“建构学”进行了一个宏观描述,并对“建构热”做了一个分析,认为目前“建构学”在中国的目前的发展中存在这一些陷阱,而且这些陷阱极有可能导致“建构学”不能发挥理论本身的作用,而仅仅成为一个流行的学术话题。但是,陷阱同时也启示我从中提出了关于“建构学”在中国的未来发展的一些建议。联系云南本土建筑的发展,我认为“建构学”对于补充建筑本体论在“本土建筑”理论中的缺失是有宜的。面对这种可能的发展趋势,我对“如何主动引鉴建构学,促进云南本土建筑建筑创作”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