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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银行作为现代金融业与网络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在金融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在这种背景下网络银行对我国银行业的综合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网络银行也给银行业带来了一场全新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变革,促进了银行组织创新与业务的创新。网络银行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特点,使得它比传统银行有着更多的风险,而且风险更为隐蔽和复杂。这就为金融风险防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失利,就有可能威胁到金融业乃至国家经济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对网络银行如何能进行有效监管已经成为金融界重点研究的课题。因此本文对网络银行的风险和对网络银行的金融监管相关问题展开了研究。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内外权威金融机构及国内外学者对其含义的界定。发现网络银行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一个是组织形式概念,另一个是运营模式的概念。网络银行的产生和发展由其合理的经济理论解释,包括经济全球化理论、外部性和规模经济理论等。网络银行作为全新的银行经营模式,必定有着传统银行所不具有的优势。目前,网络银行在我国发展迅速,在用户规模上、行业竞争和业务种类拓展方面,网络银行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本文将网络银行的风险划分为系统技术风险、人为操作风险、银行业务风险、双方信用风险和行业法律风险这五个部分。同时,对这些风险进行了细化分析,发现由于各种风险的存在,网络银行的发展受到了制约。而且,网络银行的风险还具有传统银行所不具备的特点,即风险传播速度快、风险传播领域广和风险监管难度大。只有对其有清楚的认识才能对症下药,对风险进行适当适度的控制和管理。网络银行风险的复杂性,加大了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目前,我国已有法律和法规对网络银行的针对性不强,存在监管漏洞。但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遵循银行的内部控制与外部的监管有机结合的指导原则,将网络银行经营合规性、事前风险预警防范和事后风险控制等作为其主要的监管内容。尽管如此,我国还存在着监管理念滞后、对技术把握程度低引起监管水平落后、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用户风险防范意识差、银行内部监管不足和监管机构的亟待改进等问题。面对激烈的国际金融业的竞争,中国应该积极建立健全网络银行法律、司法制度,这是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还应该从不同角度加强网络银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网上犯罪活动;在银行角度,还应该强化网络银行的内部管理,利用内控制度降低风险;强化知识产权意识,以降低网络银行法律风险;面对金融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中国还应该加强网银监管部门的国际协调与合作,实现全球监管,将网络银行的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本文对网络银行的风险与金融监管进行了较详尽的研究,并且结合我国实际对完善我国网络银行的风险监管体系给出了具体的建议。金融危机阴影尚未退去,国际经济环境还不稳定,国际金融业市场上特别是银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我国网络银行既要善于创新、勇于开拓,又要谨慎前行、控制风险,这样才能在创新中的实现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