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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面临转型,社会矛盾频发,作为法治政府进行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矛盾预防与化解机制,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学界的研究也取得了诸多成果。本文选取此题作为硕士毕业论文,旨在探索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如何对社会矛盾进行有效的预防和化解。研究中本文采取文献研究的方法、理论综述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以及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展开了研究。论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对社会矛盾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必要的梳理,对社会矛盾、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及其特征进行研究,这是本文的逻辑起点。认为转型期社会矛盾的特征主要表现在经济利益冲突凸现、矛盾更加复杂、具有一定的对抗性、群体性事件频发四个特征。第二部分论述了转型期社会矛盾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研究认为这一现状主要表现在两极分化、生存机会严峻、官民关系紧张、政府行为失范、价值观念冲突、社会系统失衡、信任缺失等七个方面的问题。并从经济层面、政治层面、思想文化层面论述了转型期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第三部分论述了法治政府在解决社会矛盾中所起到的作用。笔者认为这种作用的发挥首先倚赖于法治政府所具有的特质,即权力有限性、责任法定性、信息公开性、服务人民性;对于其所起到的作用,本文认为法治政府作为一个强有力的依法而为的社会治理系统,它可以从源头上杜绝矛盾的发生,因为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良好的民权保障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可以有效地控制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这主要是因为法治政府的治理是一种自身完满之治、常规之治和融通之治;另外,法治政府建设还可以化解社会矛盾,因为其本身就包括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机能,这一方面在文章最后的对策部分亦有更详尽的论述。第四部分论述了转型期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的对策,主张在三个方面进行宏观构建,首次要从宏观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提供一个良好社会治理条件,这项工作主要从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加强行政权监督两方面着手;其次,要构建社会矛盾的预防机制;再次,要构建社会矛盾的化解机制。在如何提高政府决策法治化水平的论题上,笔者主张从五个方面入手,其一严格遵循法律进行职能定位,职能定位是决策科学化的第一步;其二,决策程序要法治化;其三,权力制约法治化;其四,决策程序还要法制化;其五,民意调查的法治化。在完善加强行政权监督体制方面,笔者主张在推进常规监督的同重视法外监督的技术的运用。对于如何构建社会矛盾的预防机制,本文认为应建立四个方面的相关机制,即协调机制、预警机制、心理调节机制还有治安防控机制。最后,在社会矛盾暴发后,怎样进行调处问题上,本文主张应从三个方面着手,其‘,做好应急处理;其二,尽量疏导矛盾;其三,加强责任追究,强化领导责任,增强威慑力。本文的写作,试图彰扬法治观念,直面现实国情,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致情况作了概述,并将其统领于转型期社会矛盾的预防与化解机制研究之中,阐述法治政府对社会矛盾化解与预防具有非常显著的作用。两者内在具有相关性,法治政府建设程度越高,因政府行为而产生社会矛盾越少,反之,法治政府建设程度较低,因政府行为而产生社会矛盾越多。同时,本文对法治政府的特质或是其他属性进行了能动性的分析,不但有专门的分析,还在文中其他部分进行了分析,认为,法治政府作为一种良好的社会治理机制,它本身是自我完满的,因为它受权于法,职责明晰,缘法而治,避免了许多不确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