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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碳排放量和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是当今的热点话题。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极大丰富了人类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废旧电子电器设备的数量也急剧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全球气温的升高,温室效应的危害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制造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成为解决当前我国环境、资源问题的重要国策。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生产环节)和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消费环节)当务之急。减少碳排放量和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既是企业的责任也是政府的责任,因此需要企业和政府共同努力。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实现企业责任,生产者需要承担生产者环境责任,比如回收和再制造、回收努力投资、再制造设计投资以及碳减排投资。政府为了承担其环境责颁布了多项环境规制:为减少碳排放量,政府部门已颁布碳排放规制,比如碳交易规制和碳限额规制;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相关政府已经颁布回收规制。政府既可以仅实施单一的碳排放规制或者单一的回收规制,也可以实施由碳政策和回收法规组成的双重政府规制,即形成了复杂政府规制。在政府制定的这种复杂规制背景下,生产者应该如何对其环境责任进行决策。此外,政府复杂规制对经济和环境效益有何影响,政府应该如何对规制策略进行设计和优化。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对复杂规制背景下生产者环境责任决策进行分析,并探讨政府规制的绩效影响,具有较好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综合运用拉格朗日函数、运筹学以及非线性优化理论等工具,首先分析单一政府规制(回收规制或碳排放规制)下生产者环境责任决策行为,并对回收努力投资和碳减排投资的影响进行研究,从而为生产者环境责任决策提供指导;然后分析政府双重规制(即碳排放规制和回收规制共同规制)下生产者最优方案选择,并探讨政府双重规制对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影响,旨在为政府规制的制定和优化提供建议。本文研究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碳交易规制下生产者环境责任决策分析。为了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政府通过颁布碳交易规制对生产者的制造/再制造决策以及碳减排投资行为进行引导。为应对碳交易规制,生产者可对新产品或对再制造品进行碳减排投资。基于碳交易规制,首先分析不进行碳减排投资时最优生产决策,然后分别研究生产者对生产新产品或再制造品进行碳减排投资时的情形。最后,通过将进行碳减排投资与不考虑碳减排时的环境责任决策进行比较,探讨碳减排投资对制造/再制造策略、经济效益(包括生产者利润和消费者剩余)和环境效益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对新产品碳减排投资将导致新产品产量的增加和再制造品产量的降低;对再制造品碳减排投资将导致再制造品产量的增加和新产品产量的降低;对新、再制造产品碳减排投资均可以实现生产者利润和消费者剩余的增加,但是环境影响(碳排放总量)则取决于单位再制造品的碳排放量。第二,回收规制下生产者环境责任决策分析。为了减少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对环境的污染和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政府颁布了回收规制,该回收规制不仅对回收率进行规制,还对再制造率进行规制。为实现政府设定的回收率目标,生产者可进行回收努力投资;为实现政府设定的再制造率目标,生产者可进行再制造设计投资。基于回收规制的双目标规制,首先对生产者的回收、生产、回收努力和再制造设计投资等环境责任决策进行分析。然后通过对仅有再制造设计投资模型和“回收努力+再制造设计”投资模型进行比较,探究回收努力投资对政府规制、生产者决策和社会福利(包括经济因素和环境因素)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回收努力投资导致政府所制定的回收率目标的阈值提高和再制造率目标的阈值降低;回收努力投资导致新产品和再制造品产量、回收量、再制造设计和回收努力水平均提高;由于回收努力投资的引入,生产者的利润增加,但是对环境的影响加剧;当单位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较低时,回收努力投资可实现社会福利增加,反之则会导致社会福利的减少。第三,碳交易规制和回收规制对经济和环境绩效的影响。碳排放规制是对碳排放量进行约束,回收规制是对回收率和再制造率进行约束,为了实现减排碳排放量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双重目标,政府需要同时颁布两个规制对企业行为进行引导,即需要碳排放规制和回收规制所组成的双重政府规制。基于碳交易规制和回收规制,首先对生产者制造、再制造和回收决策进行分析,从而为生产者方案选择提供建议;然后分析政府双重规制对经济绩效(包括生产者利润和消费者剩余)的影响作用;最后探究政府双重规制对环境绩效(生产过程中碳排放总量)的影响作用。研究结果表明,随着回收规制要求的提高,经济效益降低;随着碳交易价格的提高,消费者剩余降低,而生产者利润变化趋势则取决于碳交易规制中的碳限额;碳交易规制的实施可以实现碳排放量减少;但是,当再制造产品的碳排放量较高时,政府回收规制要求的提高反而会导致环境恶化,因此需要政府制定更加严格的碳排放规制-碳限额规制,即引出第四部分研究内容。第四,碳限额规制和回收规制对经济和环境绩效的影响。碳限额规制是对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进行严格规制,因此可以解决由于回收规制要求提高而导致的环境影响加剧的问题。基于碳限额规制和回收规制所组成的政府双重规制,首先对生产者回收和生产决策进行分析,从而为生产者方案选提供指导;然后通过分析政府规制对生产者利润的影响为其生产和价格策略调整提供建议。最后探究政府双重规制对整个生命周期环境效益的影响,从而为政府规制的设计和优化提供理论指导。研究结果表明,碳限额规制不仅可以控制碳排放,而且还可以鼓励生产者进行再制造;碳限额规制和回收规制均导致生产者的利润降低,并且本研究为企业提供了生产和价格调整方案;碳限额规制是减少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当对回收规制制定时,政府对处置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估至关重要,否则盲目地提高规制要求反而导致产品生命周期环境影响的加剧。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将碳排放规制和碳减排投资应用于再制造系统,并探究碳减排投资对再制造系统的影响。(2)基于回收规制的双目标(回收率目标和再制造率目标)规制,本文同时考虑到回收努力投资(应对回收规制的回收率目标)和再制造设计投资(应对回收规制的再制造率目标),并探讨回收努力投资对再制造系统的影响作用。(3)政府不仅需要对企业生产环节中的碳排放量进行监管,还需要对消费环节寿命终结产品的循环利用进行引导。本文提出由碳排放规制和回收规制所组成的政府双重规制。(4)从经济绩效和环境绩效(包括生产环节和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两个视角分别对政府双重规制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规制策略进行设计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