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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产业是中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产业的发展与繁荣,是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重要方面。伴随着电视行业的不断发展,电视主体所面临的整体环境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传统的政府规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市场形势和经济特点。电视行业要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必须改进旧有的规制体系,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建立有效的管理模式,从而形成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的现代化制度结构。一直以来,中国政府在电视媒体规制当中起着重要作用,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到现在,中国电视行业先后经历了政府完全行政控制电视行业阶段、政府引导电视行业探索独立发展道路阶段、政府扶持和促进电视行业快速发展阶段、政府扶持和促进电视行业高效整合阶段。在这一进程中,中国由于自身特殊国情,其政府规制手段带有明显的特征:坚定不移的政治特征、与时俱进的产业特征和自我完善的发展特征。与世界发达国家的电视传媒体系相比,中国的电视行业发展还有很大的差距,本文从政府规制这一方面,分别从“政策法律体系”、“监管配套体系”、“治理手段”三个维度,将中国与美国比较,得出中国在这三个维度的不足之处:法律体系不完善,政策规范性不强,政策内容不全面;缺乏有效的公民团体监督规制机构,电视行业自律机制不健全;行政规制太过“强制性”,管制手段单一、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等。因此,为了建立科学的政府规制体系,促进中国电视行业迅速发展,本文最后在结合自身国情的基础上,借鉴美国优秀经验,提出几点改进建议:体制改进方面,确立规制结构的独立性,继续大力推进产权结构改革;政策法律体系改进方面,完善电视规制法律体系,建立科学的管理政策体系,探索电视节目分级制度的实施;监管配套体系改进方面,加强公众监督的作用,促进政策评估体系良好运转,善用电视行业协会的监管自律功能;治理手段改进方面,弱化行政手段的强制性,增强规制类型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