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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权质押是最近几年刚刚出现在人们视野之中的一种担保方式,在理论依据以及实务操作中,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予以界定,从出现伊始就引起了理论界对其合法性的争议。通过土地收益权质押获取资金支持的方式主要集中于土地一级开发和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两个领域。尤其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后各级政府为应对危机采取的大规模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土地收益权质押这种担保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被很多项目提出或采用,所引起的争论也呈愈演愈烈之势。土地收益权质押担保同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一样,都是基于土地这一特定财产而产生的担保方式,其目的都是为了促进资金的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笔者从土地收益权质押这一担保方式在实务中的运用情况入手,对其赖以生存的土地权属制度和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简要论述,并对这一担保方式涉及的理论争议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在文中阐明了土地收益权质押与土地使用权抵押这两种担保方式的关系和适用区分,并对下一步立法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对该制度的完善略尽微薄之力。本论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论文的写作背景、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写作目的等问题。正文分为四个部分,具体结构如下:第一章为土地收益权质押担保方式概述。本章首先介绍了土地收益权质押这一担保方式在实务中的运用情况,主要包括其出现背景、操作模式以及存在的风险等问题。随后对这一担保方式赖以生存的我国土地权属制度以及该担保方式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简要论述,为后文进一步的分析论证打下基础。第二章为关于土地收益权质押担保方式的理论分析。笔者在这一章简要介绍了目前关于土地收益权质押担保方式的两种观点:即土地收益权质押担保方式“合法说”和土地收益权质押担保方式“非法说”。笔者就这两种观点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解析,并就土地收益权质押担保方式的合法性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笔者认为尽管现有立法没有对土地收益权质押的明确规定,但其合法性是应当得到认可的。第三章为土地收益权质押担保方式与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方式的比较研究。笔者在详细分析了两种担保方式异同的基础上,阐明了二者在适用中的递进式互补关系并对二者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进行了界定。第四章为关于土地收益权质押担保方式的立法思考。笔者联系我国实践,分析了关于土地收益权质押这一担保方式立法空白的原因所在并提出了三点立法建议。希望能尽快明确土地收益权质押的合法性和基本问题,并逐步完善我国的担保法律制度尤其是权利质押法律制度。在结论中,笔者针对文章中自己的观点进行了简单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