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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腐败问题是各国刑事司法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科学的界定警察腐败的内涵是研究这一问题的关键。国内外学者从各自国家的警察体制出发提出了独到见解,可以说是各有千秋。国外学者的观点可概括为四种“学说”,即:警察以权谋私说、警察贪污受贿说、警察职业越轨行为说、警察非法行为说。国内学者对警察腐败内涵的界定分广义的界定和狭义的界定两种,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点:一点是对警察腐败的行为方式的认识不同,一点是对警察腐败范围的界定不同。综观国内外观点,笔者从腐败行为的主体、腐败行为的方式、腐败行为的目的、腐败行为的后果四要素出发,对警察腐败的内涵界定如下:警察腐败即人民警察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其具有腐败主体的特定性、腐败形式的多样性及社会危害的严重性三大特征。任何社会现象的产生、发展都有其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历史等方面的原因,警察腐败现象也不例外,就我国目前警察腐败严重化的态势而言,除了一般性原因外,更有其特定的时代性和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原则和规范的泛化是警察腐败的经济原因,警察管理体制的缺陷是警察腐败的制度原因,警察工作的特殊性是其腐败的职业原因,一些警察职业道德的缺失和道德人格的分裂是警察腐败的道德原因,警察不健康心理的存在是警察腐败的心理原因。遏制警察腐败是一个严峻而艰巨的任务,长期以来我们仅重视制度、法律制腐,而忽视了道德制腐的巨大作用。实际上,道德制约对于警察腐败有着独到的作用机制:道德制约对于警察腐败具有能动作用;道德制约可以弥补法律、制度制约之局限;道德自律是反腐倡廉的最高境界。由此可见,道德制约对于遏制警察腐败功不可没。构建警察腐败的道德制约机制必须从以下七方面入手:完善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健全警察道德监控机制;完善警察道德评价机制;落实警察道德保障机制;加强警察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警察的职业角色意识;养成警察的职业和生活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