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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在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越发依赖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权这个重要战略武器。专利联盟是一种新型战略联盟,其在防止侵权纠纷、解决“专利丛”问题、整合互补技术及减少交易成本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专利联盟是一种合作竞争方式,为此,其又具有先天垄断性嫌疑即具有追逐利润的天性,又容易凸显这种独占性权利,并容易破坏正常的公平竞争市场秩序。2008年,我国颁布并实施《反垄断法》,从法律层面上对专利联盟进行规制提供重要依据支撑。然而,基于知识产权自身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加上《反垄断法》针对知识产权的规定较为抽象,在这种情况下仅依靠《反垄断法》来达到规制专利联盟的权利滥用显然不够。与此同时,当前涉及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法规存在诸多不足,具体体现为内容分散、落后及操作性较为弱化等,为此,有必要促使专利联盟的《反垄断法》规制能更进一步完善。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该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研究的目的,同时明确了专利联盟反垄断规制研究的重要性,立足于国际、国内的研究情况,对本文的结构框架、研究方式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是理论阐述部分,主要对反垄断法及专利联盟的基本理论等进行阐述。分析专利联盟可能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规制的论证基础。首先,理清反垄断法和专利联盟的基本概念;其次,探讨专利联盟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得出了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具有目标的一致性和功能的冲突性的结论;再次,分析专利许可既可能产生激励创新与促进竞争的积极效果,也可能同时产生垄断和限制竞争的消极影响;最后,分析了知识产权许可反垄断规制所依据的理论。第三部分注重阐述了专利联盟反垄断法规制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在司法实践中所涌现出的问题。首当其冲便是利用以经济法学为代表的诸多学科理论来研究探讨专利联盟存在对其行业和社会的影响。然后分析通过专利联盟发展历程来阐述其外部效应,得出结论:中国进行专利联盟的竞争法规制有着极其必要的意义。第四部分,运用实证研究同归纳分析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就美国、欧盟以及日本等国在反垄断体制下对专利联盟进行规制展开个别概要性分析,同时以此为基础站在异同的立场上对国外发达国家专利联盟的反垄断规制的实践加以总结,并为我国实践提供有力借鉴第五部分,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阐述了我国关于专利联盟竞争法规制问题。在分析其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论述了专利联盟的竞争法规制制度完善的必要性,最后通过研究期望提出我国专利联盟竞争法规制制度完善的具体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