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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典型案例入手,介绍了我国影视剧本著作权的保护现状,解读了有关影视剧本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将典型案例与著作权法结合起来进行条分缕析,并与美国影视剧本著作权的保护现状进行对比,指出我国影视剧本著作权保护的不足。通过分析我国影视剧本著作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的根源,寻求影视剧本著作权保护的出路与对策。张雅文是一位知名作家、黑龙江省作协主席,其影视剧本著作权尚且不能被充分保护,要打长达七年之久的官司,并争取各方支持,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伊作为普通编剧,为讨要稿酬遭遇夺命恫吓,还被告上法庭,获得多方声援才终于打赢官司;与此同时,大洋彼岸的美国编剧们为争取更多利益分成举行旷日持久的大罢工……这些案例折射出了影视剧本著作权保护现状与保护体制的不完善,说明了上至知名作家、下至普通编剧,从国内到国外单靠个人的力量难以保护自己的影视剧本著作权。本文结合典型案例,对影视剧本著作权保护现状、相关著作权法律法规、影视剧本著作权保护体制的不足等方面逐一分析论证;并将影视编剧学和法学知识交叉结合运用,分析影视剧本的分类以及原创与改编的分野,辩明作者与改编者的异同,确认影视剧本著作权的归属,以便切实保护好影视剧本著作权;笔者还通过对编剧、改编者、制片人等相关人员的访谈,了解了较为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从而对影视业有了更充分的认识,并对加强影视剧本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笔者在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有关影视剧本著作权的文献资料以及案例中发现:处于婴幼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无力,固然是我国编剧维权滞后的原因之一。著作权行政管理方式的不完善、著作权法律体系的不完备也是影视剧本著作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的根源。编剧维权意识的觉醒意味着我们应加快法制前进的步伐,健全影视剧本著作权的保护机制,改进著作权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的发展,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作用;与时俱进,创设维护创意的法律机制,发展和完善影视剧本著作权法律、法规,完善著作权法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通过给欠付稿酬加息等方式,加大对侵犯影视剧本著作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为影视剧本著作权的保护打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推动影视业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