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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社会法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政府是不可以的,法治的力量在于人民,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公民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是其中最关键的要素。公民法治思维的培育不单单是纸上谈兵和高谈阔论,而是需要融入百姓生活与现实实践,需要贯彻落实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去。因此本文就日常生活中公民法治思维的培育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除绪论外,主体研究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相关概念的研究。日常生活是维持个体生存和再生产的各种活动的总和,依据衣俊卿的观点日常生活可分为日常观念、日常交往和日常消费三个层面。法治思维培育的主体是社会全体人员,公民的法治思维是指社会全体人员依照法律的规范、原则、价值和精神对日常生活中遇到和参与的事务进行分析、推理、综合、判断从而形成结论进而外化为行为的认识过程。日常生活中公民法治思维培育有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行为。第二部分,论述了日常生活与法治思维培育的关系。日常生活是法治思维培育的现实基础、时空场域和目的诉求;而法治思维是日常生活秩序的认知方法、是社会治理的行动逻辑、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理念和现代社会问题的评判原则。第三部分,分析了日常生活中法治思维培育的现实境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诸多方面都在快速而稳定的发展。日常生活中的观念、交往和消费呈现出多元化、信息化和符号化的不同特征,这些特征会为法治思维的培育带来隐患,需要加以分析研究和有效规避。本文分别从日常生活的三个特征方面对公民法治思维培育的现实困境进行了论述。第四部分,探索了日常生活中公民法治思维培育的学理依据。研究日常生活中公民法治思维培育是当前公民日常生活的现实需要,具有一定的学理根据。日常生活的传统文化是培育公民法治思维的背景知识,日常生活的伦理秩序是培育公民法治思维的规范基础,日常生活的行为习惯是培育公民法治思维的逻辑范式。这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也是难点。第五部分,设计了日常生活中公民法治思维培育的实施方法。公民法治思维的培育需要从公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微观视域入手:开展日常生活的法治教育,培育法治思维的观念意识;优化日常生活的社区环境,营造法治思维培育的空间条件;倡导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夯实法治思维培育的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