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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各国来看,水权制度的兴起和发展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日益扩大。水权制度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需要,其所蕴含的效率、平等、合作等人文主义理念,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水资源配置管理体制的发展方向。此外,水权制度在提高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节水激励方面具有其他水资源配置管理制度所不可替代的品质和功能。随着我国相关水权理论探讨的逐步深入,水权理论的具体细化和实践操作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其中,农业水权制度是近年来倍受国家重视,而理论界探讨得较少的部分。农业水权配置是水权这一重要制度的基本构成部分,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加以明确,法学作为一种回应型的学科,它的研究应当关注中国现实问题的解决,更应为农业水权配置予以保障。 本论文从中国农业水权的特点出发,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知识,采用价值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和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并以乌江流域水权体系中的农业水权配置为对象,为我国农业水权配置及其法律保障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并以“对话——制约——共信”为一平台,设计农业水权配置的程序框架,即保障权利、制约权力、促进权力与权利的对话并由此达成二者之间共信的良性互动的模式。主要研究工作如下: (1) 本文在考察中外水权制度的过程中,在兼收并蓄的基础上对农业水权配置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并分析了农业水权配置的模式,并得出结论。 (2) 本文在厘清农业水权配置的基础上,提出建立相关法律制度加以保障,并对农业水权配置的实体属性进行了揭示。 (3) 本文以“对话——制约——共信”为一互动平台,借用法律程序的思想,设计了农业水权配置的法律保障运行模式,与农业水资源配置这一制度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这是本文的重要创新点。 (4) 本文拓展了法律的研究领域和空间,使之在内容上更为丰富。目前水权制度的研究仅限于对其基本理论的研讨,对实例研究较少,本文将法律保障制度运用于乌江流域农业水权建设中,为实例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完善农业水权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