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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面临着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陷入了社会发展与环境破坏之间的困境。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经营的主体,在为社会创造大量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业只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对环境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忽略了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使得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环境的保护,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各场合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改善环境,实现社会投资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发布了一系列推进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文件和指引,此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国有银行严格执行绿色信贷政策,通过影响企业融资渠道来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随着社会各界关注度的提高,社会责任报告已成为企业与股东、债权人、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的桥梁。在外部制度的压力下,企业开始把谋求经济、社会、环境的价值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数量也开始逐年上涨。而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与债务资本成本间的关系也成为了学术界的研究热点。内部控制作为企业制度性自律系统,能通过缓解信息不对称作用于债务资本成本。内部控制与社会责任报告同属于信息披露的范畴,都能通过信号传递作用对债务资本成本产生影响,因此,内部控制、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与债务资本成本之间的相关性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本文选取2012-2016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相关数据为研究样本,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基于利益相关者、信息不对称、信号传递与委托代理理论等的理论基础,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与债务资本成本的相关性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内部控制质量对二者关系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债权人在放贷时会考虑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社会责任表现的改善能让企业享有更低的债务资本成本,而内部控制在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与债务资本成本的相关性中,发挥了替代作用。在经过更换研究模型的稳健性检验后,结论未发生显著改变。本文丰富了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研究内容,论证了社会责任表现对企业债务融资的重要性,特别是内控质量不佳的企业,更应该增强社会责任表现,以获取更低的债务资本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