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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区域间、城乡间、工农业间的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农村不仅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落后于城市,在公共事业方面与城市差距更大。城乡基本公共产品配置的失衡,农村基本公共产品供给的缺乏,是导致城乡发展失衡的重要原因。为逐步缩小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于2020年总体实现基本公共产品均等化,要求各地从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出发,按照政府保障基本需求、市场提供多样选择的原则,推进基本公共产品的均等化。在一定经济发展水平的约束条件下,如何更有效率地对城乡基本公共产品进行配置,基本公共产品的优先顺序选择成为关键问题。本文以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变化的经济发展动态理论为基础,从定性的角度分析了城乡基本公共产品配置失衡的现状及原因。而后采用2004~2010年中国31省份城乡共2596个数据建立固定效应变截距面板模型,以生均义务教育经费、固定资产投资、每万人拥有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及养老保险的年末参保人数为核心解释变量,并引入城镇化率作为控制变量,分城乡及东、中、西部地区对人均收入产生的效应进行定量分析。依据各基本公共产品的投资回报率确定城乡及东、中、西部地区的供给优先序。最后分别从城乡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安排、供给主体选择、供给能力及供给效率的提高四方面提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产品一体化的政策建议。结果显示: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应因地区制宜,因城乡制宜。从各基本公共产品的投资回报率来看,农村的供给优先序应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城市供给优先顺序应为: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医疗卫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也是不同的。东部城市供给优先序应为: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医疗卫生;中西部城市及东部农村的供给优先序应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中部农村供给优先序应为: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西部农村供给优先序应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医疗卫生、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