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间互助是维吾尔族社会生产生活中一直普遍存在的现象,民间互助作为民间的一种非正式制度,能提升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发扬和传承维吾尔族助人向善的传统美德;在提高维吾尔族妇女生活质量、优化社会资源、弥补社会保障的不足、加强社会稳定和国家凝聚力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作者从民族学的视角出发,采用田野调查、社区研究方法和个案研究方法,把民间互助的研究对象限定在维吾尔族妇女这一边缘群体,深入分析了在独特的传统文化背景下以及社会经济大发展的现实环境中维吾尔族妇女民间互助的诸多层面。本文以维吾尔族妇女亲戚、邻居间的互助,群众自发的救助;人生礼仪中的互助,宗教活动中的互助、生产活动中的互助;民间借贷方面的互助;民间互助组织的救助等方面为研究视角,以新疆喀什地区的喀什市、疏附县托克扎克镇、巴楚县阿克萨克马热勒乡、伽师县英买里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东风农场等维吾尔族社区为研究视点,对维吾尔族妇女民间互助的思想基础、范围、表现形式、特点、功能等内容进行了系统介绍,重点探讨了喀什地区的喀什市红十字协会、爱心妈妈协会、扶贫互助资金合作社等民间互助组织的概念、特点、功能和运作机制。剖析了转型期维吾尔族妇女民间互助的社会变迁、与社会保障的互动、局限性与调适以及在女性赋权与促进维吾尔族妇女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作者通过对维吾尔族妇女民间互助从思想理念到实践行动的追问以及传统到现代的溯源,梳理出维吾尔族妇女民间互助的价值取向:一是伊斯兰教福利观是穆斯林自觉的扶贫济困行为的思想基础,期望死后进入美好的天园是他们行善的原动力;二基于父权主义的血缘互助是传统延续至现代的民间互助基本形态;三是基于互惠原则的亲友、邻里间的交往礼俗是民间互助实现的主要途径;四是民间互助组织是依靠集体的力量以社会组织的形式通过互助实现妇女发展的有效形式。现代化进程中,传统的民间互助发生了一些变化,利益考量成为构建新的维吾尔妇女民间互助秩序的重要因素。维吾尔族妇女民间互助作为非正式制度具有自身的体系,只有与社会保障制度达到最大程度的相容,才能实现维吾尔族妇女增权和参与社区事务,最终实现维吾尔族妇女自身能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