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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语应用于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我们的生活休戚相关,它要求公众遵循一定的行为准则,把必要的、有用的信息传达给公众。随着中国国际交往的日益广泛和深入,双语公示语随处可见,作为世界认识中国的媒介,汉英公示语翻译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进入21世纪后,公示语翻译才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许多专家学者对公示语的翻译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和探讨,他们以不同的理论为依据从不同的视角分析了汉语公示语的翻译,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很少有文章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探讨公示语的翻译,在此,本文拟将接受美学的研究理论与公示语的翻译结合起来,希望为公示语的翻译提供一些理论思路,旨在引起业内各界人士的更多关注。接受美学又称接受理论,起始于20世纪60年代,其代表人物是德国康斯坦茨学派的姚斯(Hans Robert Jauss)和伊瑟尔(Wolfgang Iser),现象学和阐释学是它的理论基础。接受美学是一种文学理论,严格地说,是一种文学批评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是“读者中心论”。接受美学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确立了读者的中心地位。在接受美学看来,读者的接受过程就是对文本的再创造过程,也就是文学作品真正实现的过程。也就是说,文学作品不是作家单独生产的,而是作者与读者共同创造的。接受美学的诞生在翻译界引起了极大反响,为翻译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不仅对文学翻译而且对应用翻译的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对照Newmark的文本类型学,公示语文本应属于呼唤功能型文本。Newmark指出信息型和呼唤型文本应侧重于采用以读者为中心的交际翻译。接受美学强调以读者为中心,因此,本文作者认为将接受美学应用于公示语的翻译是切实可行的。在公示语的翻译中,译者应充分考虑中西文化、语言和审美习惯的差异及读者的期待视野,重视对译文读者的关照。同时,作者提出了公示语翻译中要遵循的翻译原则:使用国际通行、惯用的对等公示语;使用简单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生硬语气。本研究试图从接受理论视角探讨汉语公示语的翻译,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有望今后对此做出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