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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岗的过程中,一些企业通常认为自己拥有调岗的权利,而忽略了与劳动者平等对话的地位,因而在劳动合同变更中违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原则,引发劳动争议。无论是从经济成本,还是从诉讼成本上看,均对企业与劳动者双方不利。在司法实践中,调岗引发的争议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变更相关规定,还引发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劳动合同法》虽然经过修订,但是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中存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全国各地区关于调岗的问题,各省高级法院提出的相应裁判意见指导,使调岗争议解决无法形成统一的解决思路,调岗纠纷解决的问题陷入困局。解决调岗的目的,是平衡企业与劳动者权利义务,对调岗争议不仅要从外部因素提出策略,还要从内部找到本质问题,所以想要很好的解决调岗争议是有一定的困难的。本文以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起手,逐步分析此类劳动争议案件的个性,对比经点案例,分析其存在的共性,在策略上由内而外的对调岗争议提出相关解决办法。本文通过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希望可以为企业预防调岗争议和保障劳动者权益做出具有一定的贡献。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分为四个部分进行分析、探讨:第一部分主要是对B市M公司调岗争议案案件的介绍,以及深入的分析M公司调岗争议案的中的法律问题。本段从审判框架、思路的角度分析。给出调岗的概念及法律性质,分析本案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违反协商一致原则、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两大问题。第二部分以B市M公司的调岗争议与四个调岗高发地区的一些经典判例做对比,进行共性分析,指出调岗与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之间的联系,提出常见的调岗争议共性问题,主要在“生产经营需要”的认定、不能胜任岗位的认定、调岗后劳动者消极旷工行、企业调岗程序存在漏洞、滥用调岗权、调岗解雇这六个方面,在司法实践中的裁判标准的差异。并分析其内在原因及产生的问题所在。第三部分围绕“平衡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完善企业调岗自主权和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为起点,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办法。重点对企业调岗带来的劳动争议提出了一些,从管理到法律规制,具有实质性质的解决策略,并针对不同的裁判标准提出相对合理的统一裁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