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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对兼职教师的使用最早源于欧美国家,尤其是美国高校对兼职教师的使用伴随着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由于早期兼职教师的规模和影响都不是很大,因而没有引起学界太大的关注。20世纪70年代以来,欧美一些国家的学者开始重视对高校兼职教师(Part-Time Faculty)群体的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而我国在建国到20世纪80年代这段时期高度集权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使得高校教师以全职终身制为主,很少有兼职教师。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高等教育的市场化、多样化、大众化的背景下,我国的高等教育得到了飞速的发展,高校对教师的需求量急剧增加;同时高等学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及高等学校财政紧缺的状况,高校对兼职教师的使用在逐年增加。根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的数据,截止到2004年,我国高校教师总量为124.33万人,兼职教师为27.28万人,已占到了中国高校教师总量的21.9%,成为高校教师群体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国高校兼职教师具有学历高、起点高和工作压力大、时间长这两大特征。随着高校对兼职教师使用的增加,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不合理、兼职教师的组织向心力弱、兼职教师的评价体系不合理、兼职教师的可控性小等。这些问题的核心是制度问题,要想解决兼职教师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单纯依靠过去的那些管理理念显然是不行的。必须转变管理观念,对高校兼职教师队伍实行法制化管理、制度化管理及人性化管理等创新性管理措施。同时对制约高校兼职教师健康发展的尚未建立的一些基本制度如兼职教师聘任制度、兼职教师教学管理制度、兼职教师激励制度、兼职教师专业发展制度等进行建设,以使兼职教师在从事学术工作的过程中有法可依,其权力、责任和义务能够得到保证,从而保证其有高质量的学术工作,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