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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理论视角下,乡镇政府的回应能力主要是指其对辖区内公众的公共产品诉求的摄取和满足能力。农村公共产品多样性、依赖性、分散性和低效性的特征一方面加大了其供给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对乡镇政府的回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村民对于公共产品的需求十分迫切,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由于乡镇政府长期以来对公共产品需求虚弱的回应能力,村民易出现制度内参与冷漠的心理。这种政府回应与村民参与的恶性循环,易形成“闭锁”的局面,从而不利于村民公共利益的实现,阻滞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现阶段,提升乡镇政府回应能力是增强其合法性的重要保证,是建设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地方民主政治发展的趋势,有利于促进地方问责机制的不断完善。
文章分析认为,乡镇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回应的过程涵盖了从村民公共产品诉求到乡镇政府供给的整个过程,在公共产品理论研究的视角下,其现实回应的困境则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对来自农民需求的基本信息有效摄取不足,从而造成供给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另一方面,支持有效供给的资源不足造成无法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文章分别从这两方面来对乡镇政府回应过程中的障碍加以分析,认为造成这两类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村民需求表达不畅;利益整合的困难;政府自利可能性的存在;各级政府财权一事权不统一,使得乡镇政府回应动力不足、能力受限;社会力量引入不足,公共产品供给、筹资渠道单一;绩效评估异化,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与供给过剩共存。要解决乡镇政府回应能力不足的问题,乡镇政府一方面需要拓宽有效汲取村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的渠道,另一方面需要解决供给资源贫乏的问题。具体包括:切实重视和加强乡镇人大的作用,真正下发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自治作用,并鼓励通过农民个体直接发挥作用,以构建农村公共需求的有效输入机制: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市场支撑、社会协同、农民参与的农村公共产品多元供给机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的合理的乡镇财政体制;重塑乡镇政府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将回应等服务职能的实现程度作为重要考核保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