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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历史时期,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危胁公共安全的各种不确定和非传统性因素日益增多,各种灾害事故发生的几率也不断增加,社会应急救援工作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公安消防部队作为社会应急救援的主力也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在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修订实施)中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如何在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中如何依托公安消防部队这个主力军,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社会应急救援功能的课题成为理论领域和实践领域探讨的热门话题。笔者认为应该从软件和硬件的综合建设等多方面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社会应急救援功能,本文也正是在此基础上展开研究的。本文从公共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把公安消防部队视作社会应急救援的行为主体,对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社会应急救援功能的现状、不足和可行性优势进行分析归纳,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和对策。文章首先介绍了灾害事故和社会应急救援的相关概念,论述了公共产品的概念、特点,应急救援与公共产品提供等相关基础知识,为论文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论文介绍了公安消防部队社会应急救援功能的现状及不足,主要面临着基础性建制滞后与不完善、管理部门协作性差、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消防警力严重不足、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不完善等不足。第三,论文分析了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社会应急救援功能的可行性。我国公安消防部队在组织指挥、快速反应、器材装备、信息化建设、专业知识、实战经验、群众信任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综合性优势。论文最后阐述了加强我国公安消防部队社会应急救援功能的目标和对策:注重软件和硬件的综合建设,构建完善的基础性建制;健全联动机制,构建统一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立社会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回应能力,达到最大程度地保卫国家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