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就生态伦理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理论立场和理论性质问题,理论界明显存在两种不同的倾向:自然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他们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对诸如“价值的本质及其适用范围”、“自然的价值”、“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等等这些关系到生态伦理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理论性质的重大问题,作出了不同的回答。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不仅关系到理论本身的性质及其体系建构,同时也影响到由理论所指导的协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实践活动所采取的实际措施及其实践效果。因而,必须认真对待。 本文主要从价值学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以期廓清理论上的迷雾。笔者通过对价值概念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考察,具体分析论述了价值是一个属人的范畴,只能适用于与人相关的社会历史领域,而不能从自然中心主义的立场出发离开人来孤立地谈论价值问题。基于此,笔者对“自然价值”、“自然的内在价值”、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作出了科学的分析,认为自然的价值和所谓的自然的“内在价值”都是相对于人而言的,价值的存在不能离开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以人为中心的人与自然的统一。同时,笔者分析了自然中心主义者在这些问题上的相关观点,并指出了它们的非科学性。最后,笔者在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科学分析和科学界定的基础上指出,生态伦理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理论体系建构以及在生态伦理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的协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实践活动必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都必须坚持“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