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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主体,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改革了农村传统救济方式,基本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保障了农村特困家庭的基本生活,使农村特困家庭的基本生活从此有了以公共财政为依托的制度性保障。湖南省自2007年农村低保全面建制以来,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对调节社会利益、缩小贫富差距、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但随着收入差距扩大化及其带来的贫富分化与社会冲突加剧,社会期望值的提高,促使农村低保制度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规范型、制度型转变,由人治向法制转变,已成为农村低保制度健康运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本文旨在回顾我国、湖南省农村低保制度及国外社会救助发展的情况,初步理清农村低保发展的脉络,就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必要性、当前湖南省农村低保制度的现状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论证,提出湖南省农村低保制度健康、持久发展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