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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21世纪最为耀眼的传播媒体,互联网不仅改变了传统的营销方式和沟通方式,而且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将互联网作为传播平台的网络广告便是一例。网络广告与其他形式的广告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它是需要通过互联网发布的广告,这一区别使得网络广告具有独特的优势:投放费用的经济性,传播的便捷性,信息传递的互动性等,使其赢得越来越多的关注,蕴含着无穷的商机。然而,任何一种事物的发展都是在曲折中前进的,网络广告也是如此。一方面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给予它不断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使得网络广告在发展过程中遭遇了一系列新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还制约着网络广告产业的发展,对管理我国广告市场形成巨大的挑战。本文所要研究的是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规制中存在的问题。该问题的特殊性在于:网络广告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可以带来丰厚的利润,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立法滞后,网络广告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因而产生部分广告市场主体为牟取更多利益进行网络广告不当竞争,在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和同业竞争者的合法权益。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网络虚假广告,以“诋毁”为目的的比较广告,以及使用超链接技术和关键词技术的网络广告。目前针对网络广告主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我国尚未针对网络广告不当竞争行为进行专门立法。但是网络广告毕竟不同于传统广告。在传统广告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这三类广告主体的界定非常明确,因此依据我国的广告法,广告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即可达到有效管理规范广告市场的目的。而在互联网环境中,各类广告主体的界定却变得日益模糊,尤其是网络广告还需要通过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互联网平台发布广告,使得传统广告的监管方式已不能有效的对各类广告主体进行监管,无法满足网络广告的监管需要。因此,现行立法已难以追究违法者的责任,维护网络广告的正常秩序。而网络广告传播便捷,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的特性,使得其在司法管辖和法律适用上面临更多困难。本文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研究: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现状,现存的主要问题,如何解决问题。据此将文章分为五章:第一章对网络广告进行了界定,分析了网络广告的特征,对网络广告的基本类型进行了介绍。第二章对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法律分析。包括网络广告不当竞争行为的特殊性,网络广告不当竞争行为的主体范围,以及构成要件,和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第三章讨论了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规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主体资格、司法管辖和监管三个方面。第四章介绍了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监管中的法律适用。首先介绍了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然后介绍了国外相关法律。第五章提出如何完善网络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制度。分别从修改现行法律、完善网络广告自律规范、加强政府管理和将强国际合作四个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