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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题是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经济增长又是解决民生问题的物质基础,因此,在本地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不得不在改善民生与发展经济之间寻求平衡。然而,公众在遭遇民生问题时,常常把矛头对准各级政府,认为政府只注重经济增长却忽视了民生改善。为缩小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帮助落后地区发展民生事业,中国的分税制改革建立了分权财政管理体制和以转移支付为核心的财政均衡体系。三十多年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为国家积累了大量物质财富,公众对政府改善民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因此,研究财政均衡制度的作用、地方政府行政目标与民生预算安排的关系,在应用上和学术上都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出了创新性工作。一是创建了分税制下评价地方行政目标的方法。文章构建了基于分税制及财政均衡机制,地方政府追求行政利益最大化的动态经济模型,推导得到了评判地方目标的标准。根据以往地方和中央财政收入、财政资金转移和财政支出数据,可以检验地方行政目标是发展经济还是改善民生。二是发现了富裕地方的支出重点转向改善民生。本文利用1995~2013年的数据进行了计量经济检验,回归结果显示:1995~2006年,中国地方政府整体上追求经济增长;2007~2013年,贫穷地方仍然注重发展经济,而富裕政府可能转向民生改善。三是提出了民生财政分区差异安排的理论观点。发达地区生产性支出需求稳定,并且财力相对充足,而落后地区生产性支出需求旺盛,民生性支出缺乏保障,中央应当根据区域发展状况实施转移支付差异化策略:即增加发达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强落后地区专项转移支付,便于地方结合自身特点优化资源配置,中央财政可以考虑直接统筹负责落后地方关键民生事务。文章内容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前两章,主要内容是叙述研究基础,包括研究背景、意义、目标、内容和创新点,总结相关文献,评价文献,阐述本文的主要贡献。第二部分包括第三、四、五章,主要内容是分析和解决研究问题,包括对中国民生财政的描述和分析,提出研究问题,构建数理模型,推导评判标准,利用1995~2013年经验数据,使用计量模型检验地方行政目标,分析地方各类支出的主要特征,考察了地方民生财政安排与中央补助收入、地方财政供养人员等指标之间的关系。其中,第三章介绍了中国分税制改革情况,阐述了财政均衡体系的衡量方法、地方财力的计算方法、政府贫富分类方法及民生支出和生产支出的分类方法,计算了主要指标数据。第四章构建了基于均衡性财政制度,地方政府在不同目标驱动下,将财政资金用于民生性事务和生产性事务的最优支出分析框架。根据最优控制问题的求解方法,推导出了判断地方政府行政目标的主要标准和方法。为准确判断地方行政目标,本章最后根据经验数据计算了模型假设条件,结果显示设定条件可以满足。并且估算了资本在生产中的作用和分配份额与政府在民生性事务上的支出比重的大小关系,结果显示所有地方前者大于后者。根据这一结果,在计量经济检验部分无需再考虑其他情形。第五章是根据数理模型推导出的判断标准,利用1995~2013年的经验数据,检验在均衡性财政框架中的地方行政目标究竟是发展经济还是改善民生,同时考察了中央补助收入、财政供养人员等指标对地方文化教育类、社会保障类、生产建设类和行政管理类支出的作用情况。第三部分是第六章,主要是结合前文的分析和检验结论,凝练中国民生财政安排的相关问题,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建议。地方民生财政安排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央对地方官员考核体系偏离民生,导致地方行政目标倾向经济增长;二是中央与地方民生权责匹配不佳,导致地方在缺乏财力的情况下忽视民生改善;三是地方民生财政对中央转移支付过度依赖,出现了地方在民生事务上绑架中央财政的状况;四是地方民生支出受众在区域层面、社会阶层上分布不均,体制内就业人员享受的民生补助普遍优于社会大众;五是宏观经济和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民生支出空间受到挤压。根据问题剖析,本文提出了调增民生财政安排相关措施建议:一是中央应当建立以民生为核心的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二是中央应当根据区域特征重新划分民生权责,中西部地区的民生事务全部纳入中央财政统筹管理;三是优化民生转移支付结构与力度,加大东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强化中西部地区民生性专项转移支付约束;四是优先安排社会底层民众的民生性补助;五是加强弱税市场征管、增加政府举债规模、完善社会私人领域的捐赠制度,充实财政收入弥补民生支出短板。最后一章给出了全文研究结论,指出了研究局限。在研究意义中,本文提出三个研究问题:地方政府的行政目标是什么,经验数据是否支持地方政府作出了改善民生目标下的最优安排;政府改善民生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如何;如果存在问题,财政制度应该如何改革。本章针对以上问题给出了研究结论。最后从数理模型设定和数据采集上指出了研究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