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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还处在起步阶段,在理论和实践上仍存在不少问题,而其中很多问题的解决都与独立董事激励问题相关。完善独立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对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遏制内部人控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论文围绕独立董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系,首先,在对独立董事特殊性的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行基于共同代理的博弈分析;其次,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独立董事功能以及相关的绩效考核方法和理论的基础上,构建独立董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绩效考核体系;最后,得出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双重困境的解决思路,并探讨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系设计方案以及组织模式。论文的主要结论包括:1、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系应当包括报酬机制、声誉机制、法律机制、风险规避机制、控制权机制、任免机制和评价机制等。这些机制可以分为内部机制、外部机制和混合机制,三类机制的系统运用才能实现激励性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统一。2、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具有独立性、专业性和兼职性三大特性。共同代理模型较之传统的委托代理模型,能够更贴切的模拟和抽象独立董事激励的现实关系,因而对独立董事激励问题更具解释力。3、通过基于共同代理的独立董事声誉机制模型分析可知:要使得独立董事声誉机制发挥激励作用,在机制设计中需要促进委托人之间的信息传递;建立合理的、统一标准的独立董事绩效评价体系;在只考虑声誉的情况下,应选择拥有良好声誉的代理人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最后阶段有利用声誉的动机,上市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退出补偿机制等。4、由于独立董事的特殊性,对独立董事的绩效考核不适用单一考核主体,应选择多元化的考核主体,将内部评价、外部评价和自我评价相结合;同时,应选择多元化的考核维度,从独立董事的监督、评价、治理、资源和形象等功能维度设定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绩效考核指标。本文的特色及创新之处在于:一方面,基于对独立董事三大主要特性的分析,将共同代理理论运用到独立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研究当中,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加系统地认识和把握独立董事的激励问题,更为我们解决其他类似问题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另一方面,国内外对独立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研究,多限于对报酬机制、声誉机制和法律机制的研究,本文将目前较少有人研究的独立董事绩效考核机制纳入独立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并探索更加系统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系的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