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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而高管作为企业的实际掌舵者其自身的行为决策直接关系到整个企业能否顺利运转盈利。基于委托代理关系而产生的冲突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经典问题,高管激励作为缓解委托代理矛盾的重要机制,对于企业的未来发展与价值实现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资本市场中,股东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通常表现为风险偏好者,而高管出于保证工作及收入的稳定一般表现为风险憎恶,这种差异可能导致高管违背股东意愿而选择相对保守的投资项目,从而影响企业发展。根据激励理论的研究成果,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使得股东与高管的利益倾向趋于一致,提升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风险作为一把双刃剑,既能为企业带来收益也可能导致企业破产。2008年爆发在美国的金融危机引起了全球各界人士对于企业风险承担的深入研究,大量事实显示美国之所以陷入重大金融危机就是因为大多数的企业承担着过多的风险。此时,企业内部的治理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内部控制作为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于规范行为规避风险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本文基于中国企业所处的现实背景下,着眼于高管与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集合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问题,将问题聚焦于高管激励、内部控制质量与企业风险承担之间的影响关系。本文选取的研究样本为2014-2018年期间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采用理论与实证两者并用的研究方法。在研究过程中先对现存的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和评述,再从理论角度的角度出发探讨高管激励、内部控制质量、企业风险承担三者的内在联系,及高管激励、内部控制质量两者分别及交互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同时提出与之相对应的假设,通过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高管薪酬激励与企业风险承担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企业风险承担随着高管薪酬激励的增加而提高;(2)高管股权激励与企业风险承担呈正相关关系;(3)内部控制质量与企业风险承担呈负相关关系;(4)内部控制质量越高,能削弱高管薪酬激励与企业风险承担的正相关关系;(5)高管股权激励与企业风险承担的正相关关系会随着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而减缓。在文章的结尾部分,基于研究成果给出了几点政策性建议,对于本文研究内容的不足之处以及未来研究展望作了相应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