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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渐进式改革,我国农村民间融资呈现了增长的态势。近年来农村民间融资发展迅速,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农民借款难的问题,同时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民间融资虽在我国长期存在,但国家并未给予民间融资合法地位,仍然对民间融资采取严控政策,致使民间融资始终处于国家金融体系监管之外,不受金融法规约束。实践中发生的温州大量中小企业主负债出逃、“宝马乡”集体放贷案等案件反映的民间融资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对民间融资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好地发挥其为农村经济服务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运用规范分析、比较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研究我国农村民间融资的法律问题。全文除去引言和结论,总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村民间融资概述。该部分通过对农村民间融资的含义、特征以及主要形式进行分析论述,对农村民间融资予以界定;同时从法理学和经济法角度对农村民间融资存在的理论依据予以分析。第二部分为我国农村民间融资的现状分析。该部分阐述了我国关于农村民间融资的立法,对现状进行了分析,从融资主体和融资法律环境两个方面提出我国农村民间融资主体的法律地位未界定、融资主体信用低、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管机制缺失等问题,并对其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为域外农村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的比较分析。该部分通过对包括美国、德国和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与包括印度、孟加拉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关于农村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的比较分析,提出了可资我国借鉴的经验。包括从政策上加强政府对农村民间融资的支持,从法律上规范农村民间融资的发展,从监管上促进农村民间融资的发展等。本文第四部分为解决我国农村民间融资问题的法律与政策建议,是全文的核心部分。该部分通过上述对我国农村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我国农村民间融资法律问题的建议。包括赋予农村民间融资主体合法地位、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主体的合法范围、依法建立农村民间融资主体信用制度、制定全国专门性法律确立农村民间融资的合法地位、依法建立农村民间融资运行监管制度、建构完善的农村民间融资服务体系等。解决农村民间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村民间融资的有序发展,可以更好地发挥农村民间融资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