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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相当薄弱,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真正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作为中小银行,社区银行是大多数国家银行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持金融弱势群体发挥着不可磨灭的功能。为此,借鉴国外经验,引进社区银行,设立发展适合我国的中小银行具有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农村社区为突破口,以市场规制、利益机制、社区发展权、金融发展权和金融功能观为主要理论指导,基于对国外社区银行的考量,对我国农村社区银行法律问题展开研究,特别在具体路径选择和法律制度设计上进行了创新性地尝试。本研究主体内容包括五大部分:一是理论研究内容,以法学、金融学、社会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作为理论渊源,就市场规制理论、利益与利益机制理论、社区发展权、金融发展权理论、农村金融发展理论、“金融功能观”与“金融机构观”理论理论进行了分析。同时,阐述了农村社区银行的法律概念、基本特点、与其他银行的关系界定。二是国外比较借鉴,分别针对美国社区银行、日本地方银行、澳大利亚社区银行、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发展实践进行了比较介绍,在总结归纳国外成熟做法的基础上,得出了适合我国学习的法律制度、监督管理、信用担保以及政策扶持方面的经验。三是现实考察内容,通过实证调研,掌握了解农村金融市场供求情况,详细论述了我国发展农村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和现实障碍,为后文的扫除障碍部分提供行动方向。四是路径探索内容,在查阅及简评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历程后,确定了我国发展农村社区银行的路径取向,针对我国现有情况提出了具体的路径选择方案。五是力争根据现有法律制度进行针对农村社区银行的制度设计,首先结合农村社区银行的特点大胆提出了法律制度原则,即“服务农村社区、依法独立经营、低门槛严监管”原则,在此基础上分别就立法所需的准入与设立、产权与组织、经营与运作、监督与管理、接管与退出、责任与追究这六个环节进行了制度设计的初步探讨。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研究对象创新和研究内容创新两个方面。首先,本研究的研究对象创新在于将农村社区与社区银行相结合,在农村社区理论的指导下,提出大力发展农村社区银行的思想,并对农村社区银行的法律概念、基本特点进行了界定,特别通过梳理论证其与其他银行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准确把握了农村社区银行的优势特点,这是本研究的前提基础。其次,本研究的内容创新在于我国发展农村社区银行的具体路径选择和法律制度设计部分,这是本研究的重中之重。一方面,主张依托农村社区,对农村社区银行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进行了特色拓展,强调农村社区银行不仅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还必须为农民生活幸福提供便利的资金支持,以突出其服务于草根的特色;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各地经济水平不同的现实,分析了农村社区银行可供选择的三种发展模式,提出了在设立农村社区银行环节必须同时规定注册资本上限与下限,银行不是必要发起人的发起人制度,以及在设立程序上实行三级牌照发放制度的观点,同时还对农村社区银行的产权、组织、运营、监管、接管、责任等制度及其基本原则进行了尝试性探讨,尤其强调了要明确农村社区银行的社区责任。希望能够通过农村社区银行可行路径选择和法律制度设计,促使农村社区银行为服务“三农”发挥优势功能,实现对农村社区农民和企业金融发展权的重视保护。总而言之,本研究期望能够通过对农村社区银行的基本理论、现实意义、现实障碍、路径选择及其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分析,探讨农村社区银行的特色功能与经营理念、设立发展的路径选择与路径障碍、扫除障碍的法律制度武器等,力图通过论证引起金融部门对以发展草根银行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视,促使法律部门对农村社区银行立法和金融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关注。